北京停车乱象:一个停车场12个部门管
新华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 杨毅沉)实行了12年的《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将被新出台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所取代。面对北京276万个正式停车位承载541万辆机动车的巨大压力,新办法能否根治停车乱象?
一个停车场仍需12个部门管
近年来,停车管理乱象层出不穷,北京交通部门多次对“黑停车场”进行治理整顿。记者调查采访发现,尽管目前一些停车场有资质、有备案,但管理部门多头审批、举报、监管、执法,仍让人困惑。
根据新出台的停车管理办法,北京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主管北京的停车管理工作。但记者发现,一个停车场未来仍需12个部门管理,一些现有的管理难题不知能否解决。
在北京丰台区草桥新开东路,一条宽阔的“断头路”原本是周围小区居民散步运动的场所,但不知何时起这里的道路两侧被划上车位标志,开始收费停车。附近居民反映,这个路边占道停车场管理混乱,私家车主甚至可以在公共道路上标记自己的车牌号,当成“固定”车位使用。
记者来到这个停车场,发现路边确有收费停车场标识牌,编号为“丰1116”,但当记者准备拨打牌上监督举报电话时却“无从下手”:服务单位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价格举报电话等号码到底应该拨哪个?无奈之下,记者拨打了北京市价格举报热线“12358”,却被告知“无法查询停车场资质,要想查询只能拨打区县一级市政市容主管部门电话。”
记者在北京市多个区县采访发现,每个停车场上的编号不尽相同,很多停车场在交通部门的网上备案查询中根本找不到,却被告知有资质。除此以外,标识牌上的监督举报电话更是五花八门,甚至有的相邻两个牌子监督举报电话居然不同。
新停车管理办法规定,交通行政部门负责主管;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和备案,并对收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停车秩序管理和道路车位设置。另外还有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民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各司其职”。各个管理部门如何能够更好地协调管理、方便百姓,仍是新办法面临的难题。
政府征收费用将被公示
根据北京市公布的数据,目前北京拥有276万个正式停车位,但机动车保有量却高达541万辆。对此,新停车管理办法提出了收费差别化的政策,即中心城区高于外围区域,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
停车费问题,特别是路边占道车位停车费去向一直引人关注。此前,停车管理公司私自转包车位,停车管理员私增车位、收费讨价还价等问题屡禁不止。
北京市2001年实施的《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占道停车位、立交桥下停车场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区、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路边占道停车场的收费最终会进入政府财政收入。
在2011年停车费涨价之前,2009年北京占道停车费收入为3372万元,2010年这一数字为2110万元。但最近两年相关收费数字并未公布,停车管理公司收了多少钱,多少钱进入财政,多少钱流入私人腰包并不为人所知。
在今年年底北京市制定的一系列停车管理配套办法中,《北京市城六区占道停车特许经营办法》将改变原有模式,再加上交通部门正在力争实施一车位一编号、电子计时收费,根治停车收费乱象值得期待。
根据2014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北京市城六区占道停车特许经营办法》,未来停车管理公司将根据政府招标的方式进行停车管理收费,中标的特许经营企业除了向政府缴纳经营权使用费,将不再缴纳占道费,而这笔费用将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该办法中特别提到,“城六区政府应定期对征收情况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示。”
停车管理需更注重细节
除了管理责任、停车收费等问题,北京新停车管理办法还对私设地桩地锁规定了处罚金额,对小区同步配建停车场提出了硬性要求。
加大停车管理力度能不能缓解污染?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对记者说,进行停车管理,是为了提高用车成本,从客观上减少汽车使用强度。有专家认为,规范并细化停车管理工作值得肯定,但管理依然要更加科学合理。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年底制定了多条停车管理配套措施,包括停车规划、居住停车位挖潜、居住区停车自治、电子收费、停车管理考核等多项办法。
天津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张宝义说,从细节上看,很多国家都将道路画线停车作为缓解停放难的重要手段,但小到哪些道路该画线,哪些不该画线,如何画线,都要经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评估。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说,如何解决停车难题,确实是对政府的一大考验,民众之所以对停车问题诟病很多,在于政府信息公开不够。
对此,专家建议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信息化、电子化等技术手段的进步,从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加强停车管理对缓堵和治污的推动,另一方面政府对于停车管理要切实做到经营透明、信息公开,提高停车管理的效率,最终让百姓获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