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7月1日起将陆续停收免收 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8.06.2014  08:52

  原标题: 我市7月1日起将陆续停收免收 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报讯(记者 王伶雅)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收和免收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7月1日起,我市将陆续停收和免收包括征(土)地管理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GMP认证费、GSP认证费、药品检验费等在内的共计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的通知,停收和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从今年10月1日起停收;其余收费项目从7月1日起停收(免收)。我市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了成都市停收(免收)22项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