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13.03.2017 17:44
本文来源: 发改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38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5和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一)省级各有关部门报送内容
1.省级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省属公办高校及其他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和《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
2.省级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省属公办高校及其他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总体情况》(见附件3)和《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总体情况》(见附件4)。
3.本部门2015和2016年度收费情况分析报告。各部门汇总、分析本部门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后,分别形成2015和2016年度收费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与本部门收费项目管理相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收费项目设立和取消情况;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收费总额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分析;支出总额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分析;对加强收费统计、规范收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部门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填报的所有《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和《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作为分析报告的附件同时报送。
(二)市(州)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内容
1.本地区2015和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支出等情况。在报送本地区总体收费情况前,各市(州)根据本地区实际,具体安排市(州)级以下价格主管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
2.2015和2016年度收费情况分析报告。各市(州)级价格部门汇总、分析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后,分别形成2015和2016年度收费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与收费管理相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收费项目设立和取消情况;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收费总额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分析;支出总额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分析;对加强收费统计、规范收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报告方式和报送时间
(一)纸质及电子版报告
1.报送时间:2015和2016年度纸质报告于2017年3月21日前报送。
2.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中路156号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
3.电子版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网上报告
1.报送时间:2016年度— 2017年3月21日前。
2015年度—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2.报送网址:省级有关部门及执收单位登陆“收费网上申报系统”( https://sfglsichuan.nacao.org.cn/)报送;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登陆“全国收费监管系统” (https://sfgl.nacao.org.cn/manageweb/login.jsp)报送。网上报送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请确保纸质报告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我们将根据各部门、执收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对系统中单位信息进行统一维护,今后我们将通过“收费网上申报系统”全面实行年度收费报告网上申报(用户名:单位名称;初始密码:123456)。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和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全面梳理、汇总本部门和各市(州)2015和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并对收费情况进行提炼和客观分析。
(二)请各部门和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将收费情况报告工作落实到各执收单位,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报送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报送纸质报告需加盖公章。
(四)因系统原因,2015和2016年度网上报告需分开报送,请各部门和单位注意按时间要求报送。凡未按时完成年度报送工作的收费部门和单位,将从系统中注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鲁雪莉 028-86702157
熊文莹 028-86702135
林 梅 028-86702169(传真)
网上报告技术支持:杜 波 13810823939
附件:
1. 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
2. 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
3. 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4. 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3.03.2017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