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地税认真做好“营改增”后车船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

27.09.2016  15:14

  “营改增”后,绵阳地区保险机构收取保费将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代收车船税的信息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为应对这一新变化,方便车船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绵阳地税及时做好车船税完税证明开具衔接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征税大厅、保险机构经营场所等前台窗口放置或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纳税人解释告知车船税征管新变化。二是为满足纳税人开具车船税完税凭证的需要,制作开具车船税完税凭证的告知书,列明换开车船税完税凭证的时间、地点、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具体办理流程等内容。三是抓好首问责任的落实,向纳税人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精准解答纳税人疑问,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四是加大对税务干部和保险机构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知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业务,对纳税人进行正确有效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