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做好四大林业民生工程促农民增收

06.08.2014  23:28

(梁杰 记者 丁一) 为更好地促进全市林业民生事业发展举得突破,泸州市通过国有林管护、生态公益林补偿、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和建设现代林业产业基地等项目促进农民增收、经济增效,为建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2014年上半年,已完成国有林管护55.13万亩,补偿集体公益林318.68万亩,实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61.47万亩,新建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0万亩,全市林业总产值72亿元,人均林业收入773元。

实施好国有林管护。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措施,落实专兼职管护人员,划分责任区域,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国有林管护体系。认真落实管护资金,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管护人员培训,建立森林管护专业队伍。及时整理和完善各项管护资料,实现科学规范管理。

实施好集体公益林补偿。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结合实际制定集体公益林管理办法,完善集体公益林管护、检查验收、补偿兑现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健全专兼职管护队伍,确保集体公益林管护力度。加强资金管理,对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偿基金实行单独核算,公益林管护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补偿资金兑现到农户。

实施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加强巡山护林,防治毁林种粮、人畜践踏和发生森林火灾。及时补植补造,对各种原因造成的树木死亡开展补植,对因自然灾害造成林地损失和重点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及时开展同等面积的补造或异地置换造林。加强幼林抚育,及时除草施肥,促进尽快成林。及时开展年度检查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兑现国家政策补助。扎实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工作。在退耕还林集中区域,开展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补植补造和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等专项建设,以解决退耕农户吃饭困难、烧材问题、居住条件恶劣和长远生计问题,从而保障退耕还林成果巩固。

实施好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按年度及时编制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将林区基础保障设施和示范体系建设一并纳入实施方案。方案注重集中推进,实现基地由点状向带状、块状聚集。在基地建设中,始终严把科学规划、整地质量、种苗栽植、抚育管护“四道关口”,林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基地造林质量开展验收,确保苗木成活率、保存率均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