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

25.01.2016  21:14

各煤监分局党总支,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各离退休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按照省直工委《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局系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在全局系统范围内排查每名党员的以下情况:

(一)核查党员身份信息,建立党员管理台账。

(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情况。

(三)清理党员入党材料。

(四)检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

(五)摸清流动党员去向现状。

(六)排摸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

  二、在岗党员排查步骤


(一)入党材料清理

1.局机关党委负责对组织关系明确在机关各支部、各离退休支部的党员入党材料进行清理,各煤监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全体在岗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清理。清理以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1)入党申请书;(2)政治审查材料;(3)入党志愿书;(4)转正申请书;(5)培养考察材料。

对入党志愿书中信息不真实的要责成本人予以说明,并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2.本局系统正式在册人员的入党材料存入人事档案中,由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非正式在册人员的入党材料存所在支部,局机关借用人员的入党材料由原单位按类别入档管理。

(二)组织关系接转资料清理

1.转入情况清理。机关党委负责清理每名党员进入我局系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以支部为单位清理进入本支部的组织关系接收通知(或介绍信)。

2.转出情况清理。机关党委、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分别清理2013至2015年正式转出党员的回执情况,对未收到回执的要与党员本人或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补齐回执。

清理结束,机关党委和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均要建立接收、转出的专门档案。

(三)填写日常管理记实表

由各支部负责组织工作的委员(党员)负责填写每名党员《四川省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本次记录内容为2015年度的真实情况,以后每年定期记实,由本支部建立台账。

从我局转出临时关系的党员,由接受单位所在支部负责填写,并交回原所在支部。

(四)核实党员身份信息

由所在支部填写《四川省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一式两份以上,交由本人确认后,由所在党支部审核并由支部书记签字,分别存所在支部、总支(党委)和局机关党委各一份。

(五)建立党员台账

局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层级建立党员管理台账。党员管理台账格式由机关党委统一制定。

三、流动党员排查步骤

(一)临时转入情况清理。

对临时转入我局系统3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党员,清理转入的组织关系临时介绍信,党员在原单位申领流动党员证,并向现所在支部交流动党员证复印件。

(二)临时转出情况清理。

对临时转出我局系统3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党员,清理转出介绍信回执情况,不齐的及时补齐,不能补齐的书面说明原因并存档。

临时转入的党员由现所在支部填写《记实表》和《信息卡》。临时转出的党员,由原支部填写《信息卡》。

四、其它党员排查步骤

对辞职、辞退、调离、自行离职的党员,排查是否按规定在6个月内转出组织关系。未按时转出的,要与本人联系,商定处理办法。对第一次告知后,拒不转出且超过6个月,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不合格党员处理。

对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由支部负责人采取电话联系或通过其亲友同事等联系,或者利用公安、社保、人口计生等信息系统进行多种方式联系,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对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调查核实其失去联系的原因、失去联系期间的表现(现所在地出据材料),相应作出组织处理,并填写《信息卡》和《记实表》。对经多方努力无法取得联系的,要具体掌握其基本信息以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时间、情形、原因,并记录在册。

五、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专门机构、人员,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防止把党内统计数据简单翻新、应付。

坚持边查边规范,及时新建党员信息管理台账,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的隶属关系。对在排查中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机关党委。

请各基层党组织于2016年2月底前完成本次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有关数据不向社会公布。

机关党委联系人:张福顺             

电话:028-86630531,1898015555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四川省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doc

附件: 四川省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docx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