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学院: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成果,切实防止反弹回潮,坚决制止“打擦边球”、“搞变通”、“走地下”、“玩规避”的行为,弘扬清风正气,确保过一个廉洁、舒心、快乐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性,提前发信号、打招呼,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清廉氛围,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网络、宣传栏、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遵纪清廉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清正廉洁过节。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反对“四风”,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二、严明纪律,严格执行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执行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岗位和实际出发,防微杜渐,守好底线。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做到“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明信片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严禁以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三、加强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抓好以上各项要求的落实,学校纪委将加大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廉政自律和落实厉行节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制止并坚决纠正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等行为。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特此通知。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