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持假证办入户 真实版“偷鸡不成蚀把米”上演
近日,宜宾市珙县公安局曹营镇派出所在“亮剑”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件案,当场挡获违法行为人钟家某(男,49岁,珙县人)。
男子持假证入户 难逃民警火眼金睛
2016年11月10日上午,珙县石碑乡曙光村村民钟家某到曹营镇派出所为其孙子办理入户,可当他面对户籍窗口民警热情的接待时却表现的极不自然,当民警要求其出示入户手续时似乎显得有些犹豫。出于职业敏感性,民警仔细审查了钟家某提供的入户资料,发现其入户备查资料里并没有孩子父母的结婚证件信息,且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模糊不清。见民警反复查看资料,钟家某显得异常紧张。见此情景,民警更加断定这其中肯定有“猫腻”,遂要求其出示新生儿母亲张某的身份证原件,经过民警反复核验,发现钟家某提供的身份证系伪造。
年轻爷爷喜获孙 铤而走险办假证
经调查得知,原来钟家某的儿子、儿媳系读职高期间认识并发展成恋人关系。不久,张某随钟某辍学来到钟家开始了两人的同居生活。2015年,张某生下了一名男孩,此时两人才刚满17周岁,由于未达适婚年龄,一直未办理结婚证,孩子也成了非婚生育。张某的父母一直希望女儿能重新回到学校完成学业,因此一直不同意两人的婚事,曾多次强行将张某带回家。已经割舍不下钟某及幼子的张某,每次回家不过几天,又瞒着父母悄悄跑回钟家。长久以往,张某父母出于无奈也只得听之任之,但是却一直扣着张某的身份证不给,钟家为了给孩子上户口,曾多次向张家索要,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孩子的爷爷钟家某心生一计,通过其在外地打工期间认识的熟人介绍,为儿媳张某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然后瞒天过海,用该假身份证为其孙子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
强言狡辩真假证 民警斗智戳谎言
拿到出生医学证明的钟家某自以为手续齐全、天衣无缝,遂携带入户资料到曹营镇派出所为其孙子办理入户,却没想到被民警一眼识破,逮了个正着。面对民警的询问,一开始钟家某并不承认自己使用的是假证,义正言辞的狡辩自己使用的就是张某本人的真实身份证,谎称该证件就是在张某的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的,并且还叫来张某作证。在民警的教育劝导下,钟家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使用伪造身份证件的违法事实。目前,钟家某因购买、使用伪造身份证,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一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一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