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假冒房东 两男子将短租来的房子转租骗钱

21.03.2014  23:25

      四川在线消息 (金法宣 四川在线记者 陈俊)先从房东处以短租名义租下房子,然后假冒房东身份,再将房子长租给不知情的受害者,谎称必须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以此骗取钱财……2013年5月以来,两男子焦某、王某靠这个方法先后4次行骗成功,骗得租金6万余元。因犯合同诈骗罪,近日,焦某、王某分别被金牛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5000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3000元,未赔退的赃款人民币36500元责令退赔。

      2013年8月1日,25岁的何先生在“58同城”租房网上看到一条信息:清江东路某房屋每月1450元,随后联系了信息中所说的房东。8月3日,何先生与对方见了面。见面后,“房东”称自己叫卢鹏,并出示了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毫不怀疑的何先生,当场和该男子签下了租房合同,并按照对方要求,一次性交了一年房租和押金共18500元。8月4日上午,何先生再次前往该住处时,发现房东另有其人,于是怀疑被诈骗遂报警。10月,西安铁路公安处根据侦查案件获得线索,在西安市雁塔区明德小区抓获涉嫌诈骗案,被网上通辑的网上在逃人员焦某,也就是此前自称“卢鹏”的这名男子。据调查,2013年5月以来,焦某先后数次独自或伙同另一男子王某,以同样的方法骗取房租。每次数额都在一万多元,总额达到62500元。焦某落网后,2013年10月28日,同伙王某也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破案后,两名男子赔偿了部分受害人的损失。

      金牛区法院认为,焦某、王某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案。近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焦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未赔退的赃款人民币36500元责令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