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等四份指引的通知
17.04.2015 18:40
本文来源: 发改委
为加大企业债券融资方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发展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拉动重点领域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四份《指引》),现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将四份《指引》有关内容向辖内(含扩权县,下同)城投类企业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养老产业领域的企业及时进行传达,了解企业发债意愿,抓紧组织符合四份《指引》规定条件的企业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发行申报工作。
二、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对辖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建设、养老产业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填写《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建设和养老产业项目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于4月22日前报送我委。我委将对具备发债条件、具有发债意愿的企业进行重点指导和服务,对其上报的发债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预审程序,提高转报效率。
三、对于今年成功发行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我委在安排企业债券贴息资金时将予以优先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
金〔2015〕755号)
(链接:http://cjs.ndrc.gov.cn/zcfg/201504/t20150409_676951.html)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2015〕756号)
(链接:http://cjs.ndrc.gov.cn/zcfg/201504/t20150409_676958.html)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817
号)
(链接:http://cjs.ndrc.gov.cn/zcfg/201504/t20150409_676963.html)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2015〕818号)
(链接:http://cjs.ndrc.gov.cn/zcfg/201504/t20150409_676978.html)
5、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有关情况统计表
6、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建设和养老产业项目有关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7.04.2015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