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上海自贸区 成都对内外资皆实施负面清单
中新网成都8月27日电 (记者 殷樱)记者27日从成都市部分区域学习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的经验,成都部分区域将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外资和内资皆实施负面清单。
发布会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唐利民表示,成都部分区域在上海自贸区探索的基础上拟进一步推进,不仅对外资实施负面清单,对内资投资准入也探索实施负面清单,以便营造有利于国内外投资者平等进入的市场环境。“这也是我们在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时,进行创新探索的一点。”
四川省近期发布了《成都市部分区域学习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方案》。成都市部分区域结合四川实际,首批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包括“建设开放透明投资管理制度”、“推进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推进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四大方面共17个项目的经验。
在投资管理制度创新上,除了借鉴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还将实施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主要是建立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地方企业在境外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进一步健全境外投资服务促进平台,实现融资、保险、法律、咨询、会计,信息等配套服务功能。
同时,创新商事登记制度,推进企业申请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先照后证”,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限制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企业准入“一窗办理”制度。
在推进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中,将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开展“一报一审”通关模式改革、实施通关无纸化作业、加快电子口岸建设等。积极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功能。实施更加便利的检验检疫制度。
在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上,成都部分区域还将在金融制度上进行创新,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结算制度。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银行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合作开展企业和个人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丰富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手段。
据了解,该《方案》具体实施区域在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含高新、双流园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总面积8.77平方公里。
唐利民说,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探索形成的、不涉及法律法规调整的成熟经验,积极开展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并适时将四川省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纳入实施范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