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老人倒地邻居送医案小区开审 上百邻居来旁听

11.09.2014  12:17

  什邡市一七旬老人余存秀在小区门口倒下,被一旁骑着三轮车的邻居王道友搀扶起送往医院,撞人还是扶人?双方各执一词一年多,小区居民也讨论了一年多,也没个结果。

  9月4日,什邡市法院将庭审现场设在了事发小区内,上百名邻居自发前来旁听,经过审理,法院一审判处王道友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与余存秀受伤有因果关联性,赔偿余存秀36481.56元。

   现场

   临时法庭小区开审 距事发现场百米

  下楼就能旁听庭审,这对什邡市城区物华西苑小区的住户来说还是头一遭。

  余存秀与王道友同是该小区住户,去年7月5日,余存秀在小区门口与人聊天时倒地,其称是被王道友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可王道友却说,他好心把余存秀送到医院。

  什邡市法院于今年4月24日首次开庭。9月4日,法院在该小区内会议室再次开庭审理,此处距当日事发点仅有百米左右。不到9时,可容50多人的会议室已被近百位住户挤满。余存秀被家人扶上了法庭,坐上原告席后,9时许,王道友出现在会议室,坐上了被告席。

  “到底是撞人,还是扶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考验法官的水平。”从没有参加过开庭的陈大爷很想知道法院审案到底是咋回事。

   开庭

   一方说被撞了 一方说自己做好事

  9时10分,什邡市法院的警车开进小区,会议室内外的人的眼光立即望了过去,“来了来了。”几名法官和法警努力分开挤在一起的人群,才进入到审判席上。

  “现在开庭!”9时30分,咚的一声,法官敲响法槌,喧嚣的会议室瞬间安静了下来。

  开庭后,余存秀和王道友展开辩论,焦点为王道友驾驶电动车三轮左转弯往物华西苑门口行驶时,是否与余存秀发生过碰撞或者是接触等。

  “如果他不撞人,怎么会垫付医药费?”余存秀坚称就是王道友撞倒了她,致使她倒地后骨折。王道友则称,当时上午10时许,他骑电动车快要过小区大门的栏杆时,突然被人叫住了,说有人倒地受伤,“我也是想做个好事,没有想到遇到这么多麻烦。

   判决

   邻居一次性赔付老人3万余元

  法院对相关证据以及争论焦点作出认定。什邡市交警大队提供了事故证明卷宗以及证人梁某某、石某某的笔录。此外,法院调取了余存秀入院当时的病历,据病历记载“患者1小时前、行走不慎被车撞倒,右膝关节及左足部着地”及“察觉右膝关节及左足疼痛伴活动受限”。

  余存秀主治医生吴某某证实,“当天那个人(指王道友的儿子王强)把余送到住院部,余说是车方把她撞了。对方在场,没有表示反对。

  小区居民王某某证实,王道友的儿子打电话,找黄某某,叫黄某某帮他请个护理人员。同病室的仲某某证实,余住院当天,王道友到病室来过,并对余说“你放心,我要给你医。”当天王道友一方还叫了一个老太婆来护理余。

  法院认定,交警的笔录加上证人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证实被告当时驾驶电动车进入小区大门,与原告受伤之间具有因果关联性。11时50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王道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赔付原告余存秀36481.56元。驳回原告余存秀的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由原被告各自承担710元。余存秀表示服从判决,王道友则连称冤枉,表示要上诉。

   新闻延伸

   小区开庭好处多

   遇事要有证据意识

  对于选择在事发小区设立临时法庭公开开庭一事,什邡市法院民一庭庭长廖凯介绍,案件在小区发生,小区居民特别关注,这种开庭方式在德阳有先例。

  他认为,在小区开庭,有利于对各界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有利于小区居民了解案件审理程序以及审理过程和结果,起到普法的作用;就近开庭,方便控辩双方到庭,该案中余存秀还是一名伤残人士,通过这样的方式更有利于践行司法文明。

  “证据很重要。”什邡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时春介绍,遇到类似情况,首先还是要通过拍照或摄像固定证据,不管是撞人,还是救人,都应该有证据意识,主动留下证据,方便交警和司法部门开展调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