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开展修改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

20.04.2021  01:20

  4月12日至16日,省人大农业农村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组成调研组赴福建、广东省,就修改我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分别深入福州市城市规划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技术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等地,参观学习规划及用地审批系统,与基层干部、被征地农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交谈,详细询问项目用地规划和市场需求、土地入市交易方式和规则、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情况。调研组听取福建、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贯彻实施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工作推进情况,并结合我省实施办法修改情况,就市辖区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管理职责范围、不动产登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重点问题进行了交流研究。

 

 

  调研组一致认为,广东、福建是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积淀了丰富的创新思想和成功经验,通过学习调研借鉴,有利于推动我省土地管理立法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自然资源厅副厅长丁湘参加了此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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