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剪行道树须审批 私自处理要受罚

19.11.2014  14:51

  近日,巴城市中心医院外的8棵行道树被人为私自修剪。对此,市政园林路灯管理处工作人员称,城区绿化树属于国有资产,任何人未经园林主管部门审批,不得私自对城区的行道树进修剪,违者会进行相应的处罚。

 

  17日上午,记者在市中心医院外看到,人行道上的8棵行道树都有被修剪的痕迹。

 

  “我们不会无缘无故把树枝砍掉。”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冯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树木长得茂盛,树的枝叶顶到了沿街建筑物的玻璃,而且树枝把家属院里的一些树都压弯了。”

 

  市政园林路灯管理处综合巡查大队张姓队长告诉记者,修剪行道树的正常程序是单位先发函给住建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政园林路灯管理处负责找专门的修剪人员进行修剪。”

 

  据了解,城区之前也发生过类似的私自修剪行道树行为,该管理处一工作人员说,“发现后也对私自修剪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处罚一般是要求按重置价格的2倍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