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交易员侵占2亿元买6套豪宅4辆豪车

11.11.2015  18:17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子薇吴洁)某国际信托公司债券交易员张某,借该公司债券交易平台,先后通过近900次债券买卖,向自己实际控制的信息咨询公司输送利益2亿余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记者上午获悉,经西城检方抗诉,二审法院改判张某有期徒刑13年。

  国际信托公司交易员

  侵占2亿判13年

  2014年1月,西城检方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西城区检察院指控,张某利用其从事债券交易的职务便利,将本应归属于其就职的国际信托公司的2.07亿余元的债券利润非法占为己有,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

  一审法院认定检方指控的162笔犯罪事实,但认定指控金额减少三成,今年初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

  西城区检察院认为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涉案赃物处理不当,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侵犯了被害单位的财产权利,遂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10月13日,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将检方指控的全部2亿余元的犯罪数额予以认定,改判张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部分个人财产。

  案件揭秘

  北京哈尔滨买6套豪宅买路虎、保时捷四辆豪车

  2012年12月,张某在首都机场欲出境飞往香港,被边防检查总站民警抓获。

  据检方介绍,张某1974年生于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家中兄弟姐妹好几个,经济条件也不好。

  张某在非法获得大量资金后,变得十分高调,先后在北京及哈尔滨购置了6套豪宅,甚至有西山别墅,花费共计近5000万元;购买包括路虎、保时捷在内的四辆豪车。此外,其名下的多个银行账户共计冻结存款1亿余元。

   交易员私立门户设立债市交易丙类户

  2008年年底,哈尔滨一家商务咨询公司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刘阳。但刘阳自始至终不知道自己名下有一家可以进行债券买卖的公司,只是依稀记得曾将身份证借给既是老乡又是同学的张某。

  张某不仅用刘阳的身份证注册了公司,在交易指令单据上代签刘阳的名字,还开通了浦发银行的银行卡,用于提取赃款。

  张某到案后,已经记不清这家商务咨询公司的注册地址。这家公司只有一名业务员,在北京的租住地办公。商务咨询公司成立不久后,张某就以该公司名义与一家可以代理公司、企业进行债券买卖的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代理货币市场业务主协议》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取得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丙类户资格。

  据办案检察官佟晓琳介绍,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成员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为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为非金融机构法人,甲、乙类户可以直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丙类户只能通过甲类户代理结算和交易。

  对于这家公司,张某的亲人、同事、朋友均不知情。因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行业规则及其所在的国际信托公司的规定,债券交易员不能私自设立丙类账户,更不能委托甲类账户与其所任职的公司进行交易。

  通过利润输送、代持债券作案

  2009年3月,张某应聘到国际信托公司固定收益部工作,任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债券交易。

  由于该国际信托公司并不对债券业务投入大量资金,所以,张某利用国际信托公司这个平台,利用其职务身份所掌握的债券资源及需求信息,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对于该国际信托公司作为债券交易乙类户资质和资金实力的信赖寻找交易对手开展撮合交易,从中挣取差价。

  入职次月,张某根据自己近十年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经验,将属于国际信托公司的利润输送到自己控制的丙类户。经过一年半的暗箱操作,张某获得巨大利润。

  2011年3月,农村商业银行停止为张某的丙类户办理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为继续挣钱,张某公然违反公司禁止开展代持交易的规定,通过加盖伪造的国际信托资产管理部及固定收益部的公章,委托女友就职的证券公司为自己所在的国际信托公司代持债券以继续养券。

  所谓“代持”,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转移债券所有权,请其他机构代为持有债券,代持期满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回债券。

  不想代持到期后,部分债券市场价格却低于约定的回购价格。为保证国际信托公司不致违约,也为防止自己的罪行败露,张某只能“补充资金调整”。比如某支债券约定到期回购价格是100元,但到期当天市场估值价格为98元,这种情况下,寻找交易对手方比较难。张某就会委托其他机构以高于估值价格的代持协议约定回购价格买入债券,再以市价卖给张某指定的购券方,买卖之间的价差及手续费由张某控制的另外一家公司先行打入受委托的机构账户。通过这种方式,张某共计将3400余万元用于回补亏损。

  此外,张某还委托某证券公司为自己的丙类户代持债券,代持到期后部分亏损部分盈利,他先后通过24笔债券交易盈利2100余万元,亏损部分由张某的丙类户委托代持机构进行回补,先后通过59笔债券交易,回补资金9600余万元。张某通过该证券公司共计补回资金7469万元。这样,张某将犯罪所得赃款中的1亿余元用于弥补亏损。

  2012年12月,张某在首都机场欲出境飞往香港,被边防检查民警抓获。

  文/记者王子薇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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