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四川出台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 可用微信申报信息

29.09.2014  12:43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巫长平 记者胡容) 9月28日,自贡市公安局召开贯彻《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气会。记者获悉,该《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登记办法将申报时间由过去最长7天统一调整为24小时,并将娱乐场所、茶楼、酒吧、洗浴场所等留宿客人的新兴场所纳入征集范围,并开通微信等流动人口信息申报通道,方便申报单位和个人。自贡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宏,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少杰等领导及市公安局相关领导、省市级相关媒体参加新闻通气会。

  新闻通气会上,自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陈光金就该《办法》的相关特点及亮点进行了简要介绍,自贡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宏强调,该《办法》是结合四川实际并依法依规制定,具有权威性,必须严格执行。

  《办法》对于留宿客人的单位、场所都要登记申报留宿的流动人口信息,其中在酒吧、茶楼、影剧院、洗浴保健等服务性营业场所,凌晨两点以后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 根据《办法》要求,相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供流动人口信息,避免多部门重复收集信息。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对个人、房屋出租人和单位、场所执行三档不同的罚款处罚。

  据陈光金介绍,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只是一个信息申报界面,不会存储个人信息,所有申报信息都立即通过较高等级的安全边界,自动进入公安内网的人口信息资源库,能够有效防止系统被攻击或公民信息被盗、丢失。

  该《办法》将过去办理暂住登记本人持有关证明到派出所申报、调整为书面、电话、网络、传真等申报,个人可以利用安卓设备手机直接从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上下载APP进行申报,同时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和编辑手机短信发送到10639900,都可以进行信息申报。

   新闻延伸: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一直是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因此《办法》条文中明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其中第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获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办法》第十八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