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2016—2017学年度报告
30.10.2017 20:48
本文来源: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四川工商学院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因信息公开工作到位,学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为学校“十三五”规划发展开好了头,起好了步。
落实信息发布的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的程序。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新闻宣传工作规定和信息公开发布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报批程序,落 实了信息发布责任人,并按照规定明确了学校的新闻发言人,设有学生记者站,有序地推进了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按照规定上报信息到教育厅的信息平台和信息简报发布我校的重大信息。
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 对外专题报告、新闻发布会、外事活动,对外招生展览宣传,组织参观交流活动,承办地方政府重大活动、四川省舞蹈大赛、国家电子设计技能大赛、国家公务员、会计师考试等大型活动宣传;校报、简报、微信、门户网站及二级学院与职能部门网页;学生大会、教职工大会、校长接待日;省内外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校内外信息公告栏、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公函、公开信、公开招标、公示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同时,充分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解读方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
学校公开的信息内容原则上按照教育部文件统一规定,对照清单内容逐项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对涉及机密、涉及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经过学校董事会、校党政集体研究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根据民办高校的性质,涉及财务资产方面的信息,经学院董事会研究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改革转型发展、办学定位、人才培养定位等。
2.学校章程、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公文程序等。
3.学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整体转型发展改革实施方案、专业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各层次、各类型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招生、专业、计划数、考试与录取规定、程序、举报投诉电话;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校地合作和校企合作单位、大学生实训基地等。
5.教学质量报告;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重大的教学活动等。
6.学生和教师入党、评优、获奖等;学生违规处理、教师违纪处理等。
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按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公示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8.学校领导的个人信息、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重大的机构调整、重大的人员变动等。
9.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程序、电话、微信。
10.根据学校的性质和上级文件规定,将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在一定范围公开;将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按规定时限范围公开。
11.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2.国际交流遵守国家全法和保密法的规定,联合培养项目、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在规定范围内公开。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14.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依法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我校坚持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依照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按照程序审批予以公开。其中,涉及保密法规定的内容,依法不予公开,或者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经过学院董事会研究决定信息公开事项。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按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要求,经过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四、社会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改革创新还注重实效,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也推进了我校整体转型发展。主要成效:1.全学年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安全稳定群体事件发生;2.反馈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及时研究回复或解决,群众的满意度较高,学校的社会声誉不断提升。
五、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群众举报事件。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与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工作到位。学校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由学校董事长、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与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区办公室、宣传部(宣传办)、信息网络中心、后勤资产处等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培训,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校采取党校、教师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坚持宣传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专门培训宣传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法律进高校相结合,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校设有信息网络中心,专门进行网络技术辅导和培训,为信息公开渠道提供技术保证。
3.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建设。我校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加强校园网络建设,特别是眉山新校区的网络建设。学校设有学校的微信平台,开通了会议视频,大力推进了办公自动化,实现了全校师生无线上网,初步形成了信息公开的绿色通道。
4.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监控。我校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健全网络安全监控责任制度,学校信息网络中心、保卫处、宣传部、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等坚持24小时值班和特殊时期、节假日值班制度。
5.有效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我校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的外宣工作结合,在办好学院报刊、广播站、宣传展板、专栏的同时,与省内外知名媒体合作,在中国教育报、四川电视台、教育导报、四川省教育网、四川在线、新浪网等媒体上,按照规定公开我校的有关信息。
6.加强信息反馈处理,保证信息公开的实效。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实效,落实校领导分工责任制,坚持校长接待日制度,新一届党委纪委组建纪检监察室,完善了监控体系。各单位落实专门的单位和人员收集反馈的意见建议,校办、党办(信访办、维稳办)等处理信息公开反馈,学校领导及时研究处理信息公开过程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切实维护了安全稳定,推进了学校的改革创新和建设发展。
(二)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加强网络建设和监控的力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依法向社会公开,需要依托绿色的网络载体。也就需要政府加大信息网络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执法,严密监控,防止黑客、病毒的腐蚀,打击不良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川工商学院
2017年10月30日
四川工商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学校行政楼415室
联系人:米本胜
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8-87953896
来源:学校办公室 | 作者:
本文来源: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30.10.201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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