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满怀迈上“十三五”新征程

29.02.2016  09:30
  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是今年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重要成果之一。   如何立足本职、贯彻落实好“十三五”规划,推动四川“十三五”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十三五”目标任务,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投身“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川实践,满怀信心迈上“十三五”新征程。
为生态,行“有用之方
  2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出炉。发挥人大作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和监督职能,为生态行“有用之方”成为其中一大亮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表示,今年的立法计划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省委书记王东明讲话精神,项目涵盖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社会依法治理、保障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扶贫、科技进步、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为落实“四个全面”的四川实践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炉的立法计划增加了立法调研部分,体现了通过立法引领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和绿色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在促进绿色发展方面,立法计划将《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列入审议计划,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列入立法调研,将《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修正)》《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列入批准计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化解落后产能、推进转型发展。各地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做得如何?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还有多远的路要走……正成为市州人大常委会接下来立法监督的重要内容。“未来五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助推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雅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市人大将继续加大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监督力度,在挖掘雅安生态资源优势潜力方面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同步提升。
为民生,立“暖心之策
  “目前,我们正在对接省、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进一步细化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今年人大开展的各项工作更加切合省委、市委的总体部署,体现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将民生摆在立法监督的重要位置,是省人大和市州人大常委会每年的工作重点和要点。记者注意到,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计划中,就特别安排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也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内容将在年中展开。   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再次进行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大重点。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省人大将抓紧制定配套法规,保障扶贫开发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同时,跟踪监督去年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今年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将实现88个贫困县全覆盖。   重点课题调研计划中,省人大常委会安排了海绵城市与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情况调研、四川省社区建设与管理问题调研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内容。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情况,今年的课题调研将进一步拓展渠道,综合运用问卷、统计、抽样、专家、网络调查等方式,不断提高调研的时效性和科学性,使调研更好地为立法、监督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服务。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跟踪督促攀枝花代表团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有效落实,涉及民生的内容将给予重点关注。
为立法,定“遵循之道
  对各市州人大,特别是去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13个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人大来说,目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制定本级地方立法程序规定或着手展开有关工作。   通过“四川版”立法条例,是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又一大成果。条例对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以及法规草案起草进行了规范,同时新增“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地方性法规的批准程序”一章,用以规范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地方性法规的报批程序及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处理程序。另外,条例还完善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对保证全省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条例中“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的描述,更让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感到振奋。不少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审议法规草案通过多种形式征求代表的意见,引进专家起草法规草案机制,增加立法前评估、后评估等推进科学立法的措施,对立法的科学性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更有利于立法的公开透明。   内江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立法条例的要求做好地方立法筹备工作,“已向省人大常委会上报了关于申请确定内江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请求,待省人大批准后,尽快实施地方立法工作。”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将认真学习立法条例,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立法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立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