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得过景区”如何真正让人信得过

26.05.2015  13:32

  □华西都市报特约评论员张海英
  违背承诺的景区能否被踢出“信得过景区”名单,首先在于公众监督尤其是游客监督是否能发挥作用。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为社会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国家旅游局25日公布首批“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名单,1801家旅游景区成为首批“信得过”景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活动针对景区一票制、价格无欺诈、特殊人群优惠、预约优惠、公布价格构成、三年不涨价等社会关注的核心问题,对参与创建景区限定了六条承诺条款。(5月25日《法制晚报》)
  这一活动遵循的是政府引导、景区自愿的原则,景区自愿做出相关承诺的,即可成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显然,这与以往有关部门评选“信得过单位”的做法有所不同。成为“信得过景区”的自主权完全在景区自己,自愿承诺就要做到,若做不到就会被踢出“信得过景区”名单。
  此活动最终能否达到预期目的,以下几个方面很关键。有关部门能否开通多条渠道励社会监督?违背承诺的景区能否被踢出“信得过景区”名单,首先在于公众监督尤其是游客监督是否能发挥作用。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为社会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能否制定合理的调查认定机制?即公众举报某些景区违背承诺之后,有关部门要进行快速调查确认举报情况是否属实。这就需要一支“快速反应部队”,而且,这支“部队”最好由国家旅游局直接指挥独立“作战”,因为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往往与景区关系不一般,调查结果未必客观。对违背承诺的景区能否进行严惩?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已经成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能满足自愿承诺条件的,国家旅游局将把景区从名单中剔除,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虽说这种处理方式也有一定惩治力,但景区经营者未必会在意这种惩罚。
  对于违背六条承诺条款的景区,只有严惩才有现实意义。比如,对违背承诺的景区采取降级、摘牌措施,才能让景区经营者有痛感。再比如,把某些景区踢出“信得过景区”名单后,应纳入“信不过景区”名单,在很多方面对“信不过景区”进行限制。另外,涉及价格欺诈的,须依法严惩。其实,“信得过景区”活动“严进”+“严惩”效果会更好。所谓“严进”,是指想成为“信得过景区”,不能只看景区承诺,有关方面还要进行严格把关,征求消协或者游客意见,才能纳入名单,这会让“信得过景区”更有公信力。所谓“严惩”,是指不是简单从名单中剔除,而是要对违背承诺的景区进行严惩。
  显然,“信得过景区”活动只是遏制旅游价格乱象的一个治标之策。除此之外必须治本,一种路径是严格按照《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旅游价格乱象进行彻底治理。另一条路径是,对景区实施科学分类管理,如以公共资源为依托的景区,价格应该下降回归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