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微信圈”里牵出的非法制造枪支案

01.07.2016  16:25

 

微信圈内网友爆料  顺藤摸瓜锁定方向

2016年5月26日晚,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微信群里有人转发了一条江安橙乡网的爆料新闻,有网友爆料一名年轻男子在朋友圈内晒出一张本人持有疑似枪支上挂着几只被打死的野生鸟类的照片,炫耀其“战功赫赫”,但照片中的男子脸部被打上马赛克,无法看清明显特征。这条微信内容,立即引起江安县公安局重视,照片的男子涉嫌持有枪支和猎杀野生动物。5月27日,民警立即前往江安橙乡网办公场所,从网友爆料的信息上面查询到照片上的男子很可能为江安县蟠龙乡的村民,并获取了一张未经过处理的照片。

蟠龙派出所得到县局指令后持照片对各个村进行走访。蟠龙乡共有十六个村一个社区,面积广阔,又处在竹海旅游景点的环线上,辖区到处都有竹林,排查难度较大。民警对照片进行仔细观察时发现,有部分照片明显是在公路上拍摄的,并且在公路一侧有防护栏和立有铁杆等特征,民警随即对蟠龙有此特征的公路进行开车搜索。不久,便在蟠龙乡铁坎村滥坝子组一处公路上发现和照片所示的环境相仿的路段,后经过比对确定该路段就是照片拍摄位置。

所队强强联合侦查  多措并举终现真相

蟠龙所民警在案件侦办上取得了这一重大突破后,不辞劳苦,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对照片的路段为中心,通过将近一天的实地走访,经过村民辨认后认出照片上男子就是蟠龙乡铁坎村村民张某,同时另一方面县局治安大队方面也通过网络查询到当时上传照片的男子可能为蟠龙乡铁坎村村民向某,由于当时两人并不在家中,民警随后与张某和向某取得联系,并对其口头传唤。但两人在接到江安警方电话后便将手机关机。蟠龙所民警为了避免向某和张某两人畏罪逃跑,多次对其家人宣传法律知识,并联系村干部向其家人做思想工作。5月27日下午16时许,张某的手机终于开机,民警第一时间与其取得联系,要求其来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民警不厌其烦的耐心劝说下,晚上18时许,张某和向某两人携带作案枪支来到蟠龙派出所投案自首,二人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一时贪玩兴起  终将难逃制裁

经查,犯罪嫌疑人向某,男,24岁,蟠龙乡铁坎村头坎组人。张某,男,27岁,蟠龙乡铁坎村滥坝子组人,双方为堂兄弟关系。据二人供述,向某于2016年4月底从贵阳打工时购买了一把射钉枪,因从小就在乡村生活,向某和张某在儿时经常使用弹弓打鸟,向某便在家用电焊机和砂轮机等工具对射钉枪进行改装,并同时在江安五金店购买射钉枪专用弹头和小钢珠作为子弹。在枪支改装成功以后,向某伙同张某在今年五月以来两次在江安县蟠龙乡滥坝子组一处竹林非法猎杀野生鸟类,两次共射杀鸟类十只。5月25日晚,向某因在第二次猎杀鸟类后感觉“收获颇丰”,便拍摄二人猎杀鸟类的相关照片并上传其QQ空间,后被爆料者传至橙乡网爆料。

目前,向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被刑事拘留,张某因涉嫌非法携带枪支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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