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正常福利”关键在公开透明

26.02.2015  20:15
    又到辞旧迎新时,元旦、春节接踵而至。在反腐败新常态下,对节日腐败的预防和提醒已成为近两年来的常规动作。日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也随即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与此同时,通知也明文规定,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这句与往年的通知相比多出来的话,显然有其特殊的含义。     事实上,在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单位却以此为借口把干部职工本应享有的正常福利全都省掉,使一些干部职工感到疑惑:正常福利该不该“一刀切”。于是每逢节日,这样的争论便不少。有评论认为,导致这样的结果,与“歪嘴和尚念歪经”不无关系。有一些官员延续着以往运动式的思维,为求“雷厉风行”,就从过去的“什么都发”变成“该发的也不发”;也有一些官员通过偷梁换柱将义务转嫁到普通职工身上,把普通职工的福利取消,却暗保自己的“灰色收入”并不受损。更有甚者,一些人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企图通过乱作为、乱执行来为反腐倡廉制造矛盾和阻力。此类分析,颇有道理,也引起了中央的重视。此次在通知中申明“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可视为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申明了这一点,普通职工是否就能享受到正常福利了?恐怕难度不小。原因在于对“正常福利”四字的理解各异。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福利”一词作出明确界定,只是在财政部、国税局等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中,对职工应享受到的福利有一些简单的描述。而在日常语境中,“福利”则往往成为货币之外各种收入的泛称。不可否认,长期以来,“福利”与部门腐败之间确实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一些单位以福利之名行腐败之实,以虚报账目、私设小金库方式发放各种福利,在预算之外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等等,这样的“福利”笼罩在一层神秘的面纱之内,旁人总是不明真相。即使是那些有规定的“正常福利”,也缺乏公开透明,有没有,有多少,普通职工并不清楚。正是“福利”的这种特性,使得反腐的利剑对准它时,不免伤及无辜,连职工的正常福利也一并反了。于此背景下,要做到保障干部职工享有正常福利待遇,就必须将“福利”置于公正透明的环境中,让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规范化、透明化。并进一步明确哪些福利是正当的,并公开接受各界监督。只有在可操作的制度保障下,才能避免基层的执行者们或为了避嫌、或为了私心而走极端,从“滥发”演变成“不发”。     除此之外,要从根本上避免“福利”之争,还需要理顺收入分配体制,将一切收入货币化,并将全部收入纳入公开透明的账目,建立起完善的薪酬体系,使得那些不清不楚的灰色福利、隐性福利再无容身之地,这样才能既有效防范腐败,又带给广大普通劳动者真正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