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保障 助推成才成功 全面提升学生管理科学化水平

16.05.2016  17:44
作者: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有效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扎实推进全员育人,不断提高学生管理科学化水平,针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和近年学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学校对《学生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是完善辅导员和班主任管理,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骨干队伍建设。规定丰富了辅导员岗位的内涵,进一步明晰了角色定位,要求辅导员要牢牢把握“发现学生潜质、启迪学生心智、引领学生知行”的工作总要求,把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关爱学生成长进步、关注学生发展成才落在实处,努力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根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际,要求新入职辅导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是中共党员。辅导员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学术性,辅导员的贡献得到进一步肯定,规定明确“校级及其以上优秀辅导员,可作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副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之一;业绩分记2分”。
  
  班主任代表学校组织领导班集体事务,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关爱学生、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的班主任队伍,是全员育人十分重要的依靠力量,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的紧迫要求。在班主任职责方面,特别补充强调:重视并做好学生学习成长指导,要着重帮助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做好毕业生工作,要精准掌握学生学业和就业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班主任管理的相关要求:鼓励教授担任班主任,其他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必须担任班主任。申报教师系列高一级职务,任现职以来,除因特殊客观原因外,必须担任过2年以上班主任,并经考核合格。对近两年毕业参加工作或调入人员,可放宽到正在担任班主任。原则上一名教师只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确因工作需要,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可以担任2个班的班主任,但须经过学生工作部(处)同意并备案。班主任1个月及以上时间不能履职的应安排专人代理其职责,期间的工作量和课时酬金归代理人。
  
  补充完善了班主任工作考核和考核结果应用。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学院具体实施,学生满意度测评占60%,学院综合考核占4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当学年考核结果优秀者可以参评优秀班主任,校级及其以上“优秀班主任”荣誉可作为副高、正高级职称的参评条件之一,业绩分记2分;考核合格者按每学年80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并发放课时酬金,考核不合格者,按不超过40学时酌情计算。
  
  二是完善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管理,进一步强化“三自”作用发挥。增列了“受学校委托或经学校授权,履行相应的管理服务职能”,以此强化学生会参与学校管理服务的职能。修订完善学生社团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为其成员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发展爱好、陶冶情操、奉献社会服务,为丰富和发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服务,为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服务。规定强调,学生社团实行登记、备案和年审制度。学生社团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除学校党委特别批准的外,所有学生群众性组织均需按学生社团登记、备案,接受年审。按照教育与宗教分离的法律规定,不得成立宗教类社团或组织。原则上企业、社会机构不得在学校建立特定冠名的学生俱乐部、协会等学生社团。规定明确,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社团负责人应通过会员大会民主选举,经校团委审核备案后开展活动,在校期间曾受到校规校纪处分的学生不得担任或连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社团第一指导教师必须是本校教职工,未经审批,学生社团不得聘请校外人员担任顾问。学生社团可以自主决定收取会费,但接受社会资金或物资捐助须向校团委备案。
  
  规定明确对学生组织实行分类指导管理,学生会、学生社团由校团委指导和管理,其它学生组织由学生处管理。对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职数实行限额管理,不得随意超额设置;学生干部调整或换届后一个月内向学校归口管理或指导部门备案;学生干部实行任期管理,学年考核,任期满一年,考核优秀者,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考核合格者,可发放任职证书。
  
  三是优化完善学生管理,更加突显学生为本理念。对于学生请假,新增了“学生实施经学校及其以上组织批准的创新创业项目或重要国际交流项目,可根据需要请长假,在批准期限内自主安排在校学习或外出工作,不需多次履行请销假手续,原则上一次请假不超过三个月。学生一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总学时1/3,应向教务部门申请休学。”
  
  规定明确,学生宿舍属于集体生活空间,住宿学生需注重自律,积极参与民主管理,自觉接受学校管理和班级、学生会的自主管理。确因本人健康原因、考研和毕业招考复习、创新创业活动等特殊情况需在外长期住宿的,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学院同意和学生处批准,一次申请最长时限不超过一学期。将学生夜不归宿经教育不改的情形纳入违纪处分。规定提倡,同学之间宽容尊重,集体生活注意自律,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关心照顾身边同学,发现有特殊困难或有精神、心理、情绪、言语、行为异常的,及时报告老师以寻求帮助。
  
  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管理方面,增补了“学生家长不能隐瞒学生心理和精神疾病史,应主动告知学校老师,以便及时有效给予关注。学生因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不能正常学习生活的、存在人身安全隐患的,必须休学。复学时,需出具专门医院的治愈医学证明书”。
  
  四是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做了重要修订,引导学生追求成长成才成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目的在于实现学校教育管理和学生的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相结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与发展。为了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打牢学业基础,积极培育创新创业等实践技能,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水平、能力状况和品行表现,对接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务管理工作,综合素质测评的课程成绩和创新创业(技能)评定成绩从大学一年级起累积计算,以教务管理系统认定的有效成绩或分值为准,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以当学年结果为准。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以最近的一次测评成绩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和研究生推免、毕业生推荐的依据。将创新创业(技能)评定成绩满分对应的创新创业(技能)学分分值调整到15分及其以上,60分及格的对应学分值调整为2分;选修课程不合格1门扣0.2分。为了支持小班加强民主管理,规定各小班可自行制定学生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考核计算办法。
  
  五是学生表彰奖励更加突显“培养全才、发掘偏才、鼓励奇才、包容怪才的不拘一格育才观”。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取消了获评“优秀学生标兵”的前提条件,优秀学生标兵增加到每年评选30名,优秀团委、优秀学生会增加到每年评选表彰5个,增列了创新创业典型(每年不超过10名,奖金5000元)、优秀毕业论文(奖金1000元)等荣誉和奖励。将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奖金提高到500元。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两部委以上联合授予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追加奖金1000元;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追加奖金500元;获厅(局)级表彰,追加奖金300元。单项奖中,学生发表收录学术论文、获取国家专利的奖励标准与教师奖励标准完全一致;实行申报项目预设制的竞赛奖,将当年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竞赛项目均自动纳入预设项目管理。
  
  六是对勤工助学管理进行了补充完善。明确了勤工助学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确因工作需要而设立的校内公共服务、助管、助教、助研等勤工助学岗位的工资或相关单位的用工补贴。有相应的业务预算资金来源的项目用工、实行管理服务费包干全额预算拨款的部门和经营性单位的勤工助学用工劳酬由用工单位承担,根据勤工助学基金情况可适当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用工劳酬的50%。勤工助学岗位的批量设置将实行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参与,审核结果报分管校领导批准执行。
  
  七是新增了创新创业工作的相关规定,强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学校设立创新创业基金和双创工作专项资金,实施创业实践支持计划,坚持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宽容失败,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激情,促进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领导体系上,学校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各院分头实施,学生会、学生社团积极参与,全校一体,分层推进,形成合力。推进体系上,坚持以创新创业教育为先导,以创业基地建设为支撑,以创业指导和服务为保障,以创新创业竞赛为提升,突出学校、专业特色,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科学、合理、有序推进学校创新创业工作。职责分工上,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创新创业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主抓创新创业俱乐部、创业园区(孵化园)建设和项目孵化;教务处负责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抓好相关课程建设及课堂教学工作;学生处负责创新创业学生教育管理,优化完善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管理制度,将创新创业纳入学生评优表彰,配合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校团委主要负责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的组织,协助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科技管理处、农发院负责将学校科研成果推广转化、精准扶贫与学生创业活动相结合,发布科技成果信息,推荐创业项目,提供专家技术指导和服务。其它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规定要求,学院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各系室和专业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课程、进入课堂,建立创业工作室并为其发挥作用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物资支持,抓好抓实创新创业项目的培育、指导、孵化和实施,为学生开展创业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本次还对其它一些方面做了优化完善和调整。
  
  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完善,致力于推动学生工作紧紧围绕学生为本这一根本理念,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提高质量这一根本内涵,全员育人这一根本途径,全力助推学生成长、成才、成功。有助于更好发挥辅导员、班主任骨干作用,形成浓郁的全员育人氛围;有助于更好发挥党员、学生干部的表率作用,达成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良好格局;有助于引导学生一方面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一方面更加注重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锻炼和提升;有助于构建起学生开心生活、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快速成才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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