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启动计划生育综合保险工作 守护独生子女家庭

28.09.2014  17:51

    作为成都市计生家庭保险项目的试点地,双流县已全面启动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是指年龄在18周岁以下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计划生育家庭,以家庭成员(父母双方和子女)作为被保险人,按照自愿原则,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作为保费向保险公司投保。

    据介绍,该项目由双流县计划生育协会牵头组织,由群众自愿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协议书,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参保。独生子女家庭发生意外伤害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该保险项目每份保费60元,享有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30000元(按家庭成员均分)、意外医疗(含门诊或住院)5000元(按家庭成员共享)、独生子女重大疾病5000元和独生子女疾病身故10000元;保单有效期一年,到期后自动续保,直至独生子女年满l8周岁或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为止;该保险不退还保费本金。

    目前,县人口计生局、县计生协会正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双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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