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保险的驾车撞人逃逸 不但保险不“保险”还被扣完12分
18.05.2016 18:06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王诗侠) 某保险公司部门经理,没有酒后驾车、所驾车辆保险手续也齐全,发生交通事故后却一时糊涂驾车逃逸,5月17日,记者从广安市岳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该肇事者因尚不构成犯罪,受到警方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
4月28日零时许,江某(男,岳池人,现年30岁)驾驶自己的小车在岳池城区江苏华建集团承土门路项目部门前路段时,将正在清扫路面泥土的工人徐某兵撞倒后逃逸。
回到家里的江某十分害怕,将此事告诉了妻子。慑于法律的威严,在妻子的劝说下,经过激烈思想斗争的江某于当日凌晨3时许到城东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经调查了解,江某是广安一家保险公司的部门经理,事发当晚其开车来到出事路段时,由于车速较快避让不及,将人撞倒。发生事故后,江某在怕担责和处理事故麻烦,以及影响自己工作的心理驱使下,选择了逃逸。
江某不但受到了公安机关的严厉处罚,保险公司也将不予理赔,伤者医疗费和修车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办案民警兰剑告诉记者,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积极协助交警妥善处理事故,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江某作为保险公司的职员,本人懂法律、懂政策,关键时刻更应作出明智选择;所幸的是伤者只是肋骨骨折,没有生命危险,否则江某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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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2016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