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连发四文促险资支持实体经济

23.05.2017  17:31
核心提示:5月22日,保监会印发《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工程。    5月22日,保监会印发《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工程。

  记者了解到,这是保监会一个月以来发布的第四个推进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5月4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次日,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更早一些,4月27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通知》明确了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形式投资重大工程的支持政策。一是优化增信安排。债权投资计划投资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重大工程,且偿债主体具有AAA级长期信用级别的,可免于信用增级。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水利、能源、交通以及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投资规模大,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在项目论证、立项和审批等阶段,相关部门已进行严格评估和规范,投资风险可控。适度优化增信安排,可在不增加实质性风险的同时,简化投资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有效投资。

  二是提高注册效率。对投资“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工程的债权投资计划,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及注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满足重大工程融资时间紧、效率要求高的需求。

  “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高的优势,在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天然优势。”业内人士表示,保监会近期连续发文,鼓励保险资金加大对关系国计民生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推进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这有利于疏通保险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金融支持环境。

  例如《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大力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包括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支持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和《中国制造2025》,推进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在《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保监会指出,投资计划涉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脱贫攻坚和河北雄安新区等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的,中国保监会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及注册绿色通道。

  事实上,从整体监管框架来看,金融去杠杆、防风险以及资金“脱虚向实”等是当下监管重点关注的问题。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此前表示,当前金融业存在事关行业方向的根本风险,就是脱实向虚的风险。“要真正树立起实体经济的意识,还要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切实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规范管理层职权,坚持持续稳健的经营。”他说。

  在此背景下,保险行业正主动承担起提供全方位风险管理的任务。2016年,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2373万亿元,赔付1.05万亿元。截至2016年3月末,保险资金累计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基金、信托等形式,直接投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养老社区、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累计金额超过4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