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授权保监局加强保资运用监管

11.04.2014  12:38
核心提示:保监会发布《关于授权北京等保监局开展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建立多层次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4月9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授权北京等保监局开展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建立多层次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自从保监会放开保险资金投资,并转变监管方式,逐步实施“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大型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明显提高,但一些保险公司的做法却被认为是“铤而走险”。

  除了传统的股票、债券、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保险资金开始进入新的投资领域,并开发出较高预期收益率的保险产品,比如国华人寿等通过与阿里巴巴的合作投资影视,预期收益率可达到7%,但其投资方式并不透明,市场人士担忧保险资金投资高风险领域并不符合保险资金注重安全稳健的特点。

  “现在保险投资放开之后,有些投资甚至可以事后备案,保监会无从监管投资去向,很难了解到所投资产的风险。”一位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加强各地方保监局的资金运用监管,一定程度上想弥补上述空白。

  《通知》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试点工作的授权范围,主要包括:一是监测辖区内中小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风险及辖区内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保险资金投资项目的状况及其风险。

  二是根据试点保监局监管需求及资源的配备情况,逐步逐项授权对辖区内保险机构有关投资能力评估等监管事项;三是协调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金融创新政策等。

  《通知》还要求试点保监局加强对资金运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领导,根据当地监管实际,研究和反映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