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立法听证会举行

19.05.2021  16:12

 

  5月17日上午,省人大城环资委在成都召开《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证会。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军主持会议。

 

 

  来自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5名听证人出席了本次听证会。9名来自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律师界和广元南充广安的听证陈述人,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部分条款的合理、可行、适当性提出了具体的观点和修改意见建议。8名旁听人出席了本次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主要分为陈述、询问和补充发言三个阶段。听证陈述人围绕船舶污染责任的处罚金额是否合理、岸电设施的资金补贴是否该明确金额、辐射污染防治条款的设立是否适当、尾矿库安全监督的主体责任部门是否该更明确、危废污染防治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界定等问题分别进行了陈述发言。随后,听证人对听证陈述人进行了询问。

 

 

  立法保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的重要内容,是2021年度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协同合作事项的重要工作安排,是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统筹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实现流域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的迫切需要。听证会结束后,省人大城环资委将对发言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形成听证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审议《条例(草案)》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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