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分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宣传活动

06.10.2014  11:05

本网讯 石英摄影报道 9月30日,按照学院保密委的要求,新津分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保密工作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于2014年1月17日,由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46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好、宣传好实施条例,分院制作了《实施条例》宣传挂图展板。本套挂图以漫画形式对实施条例逐条进行图解,直观生动,是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宣传材料,有助于领导干部及涉密人员迅速掌握实施条例全部内容。

 

任丰田副院长讲解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