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不能以顾客不方便为代价
16.12.2013 14:11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最近去一家大型综合超市购物,到收银台结账的时候被告知:买满200元可以送一张10元的抵用劵,我买了600多元的东西,收银员很友好地给我分三次结算,使我获得了3张共30元抵用劵。本想当天是用这三张抵用劵,被告知只能下次使用,而且不能用于购买“大家电、香烟、健身器材、助动车、手机”等商品,并限制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抵用劵,限定在原购物商品使用,使用期限为1个月。
这样的营销方式,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不诚心,想通过设置限制条件减少抵用劵的使用,从实际操作层面来分析,至少有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增加收银工作量,一次可以完成的收银,分多次结账。改进办法是:按照购买金额给付抵用劵,多买多送;
第二,抵用劵的使用有四个限制对顾客很不公平,这其实是十分“愚蠢”的营销方式。抵用劵视同现金,既然是现金就应该可以购买商场的任何商品,一次结账只能用一张抵用劵的规定更会增加收银的工作量,得不偿失。作为企业,应该从方便顾客的角度出发,让顾客就近使用抵用券。
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不得人心”的营销方案,完全不是从顾客角度来思考问题,根本没有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设计出这种营销方案的公司一定患有“营销近视病”。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6.12.2013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