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融相盛健康同行大力促进我国“旅游+互联网”又好又快发展

22.09.2015  11:10

(2015年9月20日)

李金早

  旅游业和互联网是当今世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最为新兴、最为显著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旅游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传播文明、交流文化、增进友谊的桥梁,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指标。今年,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这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旅游业和互联网的带动功能与引擎作用给予高度重视,寄予殷切期望。

  今天,国家旅游局在美丽富饶、充满活力且旅游产业发达、互联网经济活跃的江苏常州召开“旅游+互联网”大会,首次在国家层面将旅游和互联网两大领域交融一体,共同迎接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新潮流,形成新常态下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期望通过此次会议,汇聚各方力量,实现“旅游+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和共赢发展。

  在我国,旅游和互联网的发展历程虽然不长,但都取得了世所瞩目的成绩。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旅游业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旅游这个行业,要变成综合性的行业”,“旅游事业大有文章可做,要突出地搞,加快地搞”。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消费国,世界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世界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1994年,我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开启了与世界互联网联动发展、融合发展和创新发展的征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成为全球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基地,全球最具成长性的信息消费市场。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当前,我国旅游和互联网都正处于大变革、大融合、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培育新一轮旅游业和互联网经济的“黄金发展期”,是摆在当代旅游人和互联网人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为推动中国旅游业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今年初国家旅游局提出了旅游业发展的“515战略”,即紧紧围绕“文明、有序、安全、便利、富民强国”5大目标,推进厕所革命、产业促进、信息武装等“旅游10大行动”,做好旅游公共服务提升、创新旅游投融资方式、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等“52项举措”。

  近期,我们在综合研究国内外旅游发展道路,系统分析各产业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开明的态度、开放的思路、开拓的精神”,实施“旅游+”的思路,受到海内外广泛关注。在五天前于哥伦比亚召开的第21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全体大会上,我介绍了中国的“旅游+”理念,引起了与会各国旅游部长和国际旅游组织负责人的热烈讨论和共鸣。 “旅游+”是多方位、多层次、多维度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根本出发点就是要充分发挥旅游作为实体经济和无边界产业所具有的带动性、开放性、包容性作用。这既为相关产业和领域提供扩容、升级、增值的空间,同时也扩容、升级和增值旅游业自身。

  朋友们:旅游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旺,加之者昌。旅游和互联网之所以能够相加相融,相融相盛,就是因为两者同时具备“六个巨大”,即旅游和互联网同时具备巨大的社会渗透力、冲击力,都是影响面广、发展势头猛的新兴力量;同时具备巨大的就业容量,都是惠及大众、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同时具备巨大的投资潜力,都是需求旺盛、发展前景好的朝阳经济;同时具备巨大的综合效益,都是促进经济发展、文化交流、素质提升的主阵地;同时具备巨大的国际影响力,都是展现中国发展成就、在国际上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主力军;同时具备与对方融合的巨大内生动力,都是融合力强、发展空间大的新生力量。因此,两者相加具有坚实基础,同时也是一种时代必然。

  第一,“旅游+互联网”是全球两大最多消费群体领域的融合,必将创造巨大的需求红利。2014年我国旅游总规模突破38亿人次,其中,国内旅游人数36.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0.7%,入境旅游人数1.3亿人次;国际旅游收入569亿美元,国内旅游消费3万亿元(以下除特殊注明美元外,均为人民币)。目前,我国网民规模达6.7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手机网民规模5.9亿,2014年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8万亿元,增长18%。研究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在线旅游覆盖人数约1.4亿人,在线旅游市场交易规模2772.9亿元,增长27.1%;在线旅游产业渗透率约8%,年均增长率约30%。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网络覆盖旅游人数仅占网民总数的五分之一左右,在线旅游交易量仅占旅游总消费的6.9%,因此“旅游+互联网”的成长潜力巨大。预计未来五年,我国旅游业互联网基础设施的软硬件建设,以及景区、住宿、旅行社等旅游核心要素的智能化和互联网化改造,将形成一个1万亿元的需求规模。这无论对网络基础运营商、还是各类互联网相关企业而言,都是一个规模巨大的需求红利。

  第二,“旅游+互联网”是全球两大最具成长性消费市场的叠加,必将创造巨大的市场红利。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旅游进入大众化日常性普遍消费阶段。当前我国人均GDP超过7000美元,旅游消费需求爆发式增长,这还只是我国大众旅游时代的开始。未来20年,我国人均GDP将超过1.5万美元,50%以上的居民进入中等收入之列,居民人均年出游将超过5次,全国旅游市场规模将超过80亿人次。届时国内外众多旅游目的地,都将是中国旅游者自由选择的去处,旅游将真正成为一种跨地域、无国界、无障碍的社会化、普遍化消费行为。未来15-20年,我国网民人数将超过10亿,互联网普及率将超过70%;到2020年,仅中国移动互联网直接信息消费就将突破2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逼近50万亿元,我国有望成为全球第一大电子商务交易市场。预计未来五年,我国在线旅游交易覆盖的总人数和市场总规模将翻两番,有望突破6亿人和1万亿元。目前,全国排名前10位的互联网企业都在进军旅游业。

  第三,“旅游+互联网”是全球两大最具开放性和包容性经济形态的融汇,必将创造巨大的增值红利。在国际上,旅游是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不受实物贸易所涉及的环保、技术等相关壁垒的限制,特别是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旅游作为扩大出口、促进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产业,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预测,未来5到15年,国际旅游人数的年均增长率是世界经济增长率的两倍以上,到2020年全球旅游人数将达14亿人次,到2030年则有望突破18亿人次。其中,未来五年我国出境旅游人数将超过6亿人次。在产业间,旅游因为其鲜明的带动性、开放性和包容性,实现了与诸多产业和领域的融合发展,催生了一大批新产品、新业态,成为推动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据世界旅游业理事会测算,2014年,中国旅游业直接、间接和引致创造的占全国GDP总量的9.4%。以旅游+乡村、旅游+扶贫为例,到2020年,全国将建成15万个乡村旅游特色村,300万家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20亿人次,收入将超过1万亿元,受益农民5000万人,每年带动约200万贫困农民脱贫致富。

  从互联网角度看,1994年,互联网面向商业用户并向普通公众开放。仅用20多年的时间,全球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用户数量已经从几万,分别发展到2014年的28亿人和52亿人,互联网渗透率从不足1%增长到73%;全球前15家互联网公司的总市值已从几百亿美元,发展成当前的2.4万亿美元。互联网正在深切改变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节奏,并实现了技术、产品、业态的大融合、大发展。预计未来五年,我国旅游和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将催生一大批新技术、新服务、新业态和新模式,总增值空间有望突破1万亿元。

  朋友们:积力之所举,即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即无不成也。要利用好、共享好未来五年“旅游+互联网”的“三个1万亿红利”,需要我们各位同心协力,不断创新。

  第一,我们要致力于全面构建开放包容的“旅游+互联网”发展环境。我国旅游业将率先实行互联网准入零负面清单,允许各类互联网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旅游行业。鼓励各类互联网资本和市场主体平等开展市场竞争,依法开展参股并购,支持培育互联网旅游龙头企业发展。落实国家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推动互联网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饭店、景区、旅行社、导游、文明旅游、旅游团队等国家级旅游基础数据库的升级改造和新数据库的开发建设。

  第二,我们将致力于持续提升“旅游+互联网”创新能力。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旅游+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中国“互联网+旅游目的地”联盟建设。加快制定和实施国家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乡村标准。加大对互联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权假冒行为。支持“旅游+互联网”领域创新发展。

  第三,我们将致力于积极开展“旅游+互联网”创新试点示范。国家旅游局将在全国推动设立一批“旅游+互联网”创新示范基地,鼓励各地积极开展适应互联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创新和引领示范。我们欢迎各类资本和企业创新手段,积极发展互联网+乡村旅游、互联网+旅游扶贫,运用商务平台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旅游发展支持力度。不断创新平台和举措,积极推进“旅游+互联网”创新成果推广和学术交流。

  第四,我们将致力于支持引导“旅游+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发展。当前,“旅游+互联网”经济已经成为这两大领域融合最活跃、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的领域。我们将着力培育和打造具有互联网经济特征与旅游产业特色的“旅游+互联网”新经济形态。鼓励各级旅游部门加大对云计算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打造在线旅游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应用。推进旅游与互联网金融合作。支持互联网旅游企业拓展海外合作。

  第五,我们将致力于打造“旅游+互联网”的新型消费征信体系。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灵魂,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否,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成熟与否的显著标志。信用缺失势必给旅游和互联网都带来毁灭性破坏。旅游和互联网都是典型的信用经济。在我国,除央行的征信体系之外,阿里巴巴等企业创建了线上信用体系。全国旅游业的信用体系也正在构建之中。我们将拓宽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空间,积极构建“旅游+互联网”的新型消费信用体系。两大领域的信用相互补充、相互征引,既利于产业自律,也唤起人们对秩序、规则和信用的更多敬畏。

  朋友们: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既有优势也有局限。世界科技史表明,任何一种先进技术在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先进手段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某些副作用和局限性。这些副作用和局限性有些是显现的,即期可见,有些则是隐性的、假以时日才能暴露。

  副作用和局限性往往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技术本身的双重性,这是客观因素。如青霉素,1928年英国细菌学家弗莱明首先发现了世界上第一种抗生素——青霉素。青霉素在二战末期实现了批量生产和应用,迅速扭转了盟国的被动局面。此后,青霉素更得到了广泛应用,拯救了数以千万人的生命,到1944年,此药物的供应已经足够治疗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所有参战的盟军官兵。但青霉素的使用,也可能导致神经系统中毒,造成一些不良反应,甚至伤亡。二是技术使用上的偏差或是技术的滥用,这是主观因素。如核技术,1千克铀-238裂变所产生的能量相当于2000吨燃煤。核电是一种非常高效的清洁能源,对于应对能源危机和全球气候变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世界目前正在运行的核电站约有400多座,总发电容量为300多千兆瓦,约占全世界发电量的16%。此外,核技术在工业、农业、医学等领域都有诸多贡献。但核技术的使用,本身就存在风险,尤其用于制造武器,将对人类形成巨大的破坏力。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种技术,来自上述两方面的副作用和局限性,互联网技术也不例外,也不可能例外。“旅游+互联网”是大势所趋,是进步的趋势。然而,如果融与“+”的目的不正,指导思想扭曲,恶意操作,秩序混乱,则势必导致融之者痛,加之者伤。“旅游+互联网”,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理性作为。要理性地+,健康地+,扬长避短。防止过度依赖互联网,滥用互联网,要深刻汲取金融衍生工具过度化带来的灾难。特别是当前旅游互联网领域存在一些乱象,如,有的在线旅游企业违背市场规律,采用不合理低价等方式不择手段地争夺市场份额,对旅游市场乱象起到了火上浇油和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垄断经营,有的还涉及到游客的信息安全。因此,对于“旅游+互联网”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保持清醒,科学分析和积极应对,探索互联网时代旅游监管的新手段、新方式。

  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旅游业作为服务经济的特性并未因互联网而改变。每一次产业技术变革,都在推动旅游业的发展。但是,不管世界如何变化,时空如何变迁,技术如何进步,旅游“以游客为本,服务游客”的本质并没有改变。这既是我们旅游人发展旅游应遵守的准则,也是互联网人投入旅游应坚持的方向。随着网络基础设施的改进,互联网将在社会中广泛应用和渗透。然而,互联网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继续“对症下药”。当前,线上旅游企业与线下企业的价格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广大游客反映强烈。

  服务,是旅游业的立业之本和发展之魂。任何资本和企业对旅游业的介入,都应该通过加强和改进服务去赢得市场,赢得利润,赢得发展。我们鼓励所有旅行社、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互联网企业积极研发旅游新产品、开拓旅游新服务,成为旅游增量市场的开创者和推动者。

  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旅游业作为实体经济的内涵并未因互联网而改变。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加快与互联网的融合,旅游领域产生了携程、途牛、去哪儿等一大批旅游互联网企业。中青旅、国旅、众信等一大批旅行社企业,也积极开发互联网平台。我们必须认识到,在线旅游的火爆发展,有资本、消费、技术支撑的内在必然,但也要防止发生“脱实就虚”的趋势,防范局部领域、部分环节可能产生的泡沫风险。旅游业作为实体经济,设施建设和产品建设自始至终都是发展旅游的根基和关键。供给不足一直是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并将较长时期存在。正因如此,2014年全国旅游各产业要素直接投资7053亿元,同比增长32%,高于同期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幅15个百分点。未来三年,旅游直接投资规模将超过3万亿元。

  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旅游业作为体验经济的内涵并未因互联网而改变。旅游是一种对不同文化和体验的精神追求,旅游者不仅具有对“吃厕住行游购娱”的基本需求,还越来越注重对“文商养学闲情奇”的延伸追求。1980年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发表的《马尼拉宣言》指出,“不同地域、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培育民族凝聚力和归属感,也是发展旅游的主要原因”。

  总之,不管网络技术如何创新升级,都不可能代替身临其境的旅游直接体验和面对面交流。这种体验,不仅是一种深入持久的交流,更是一种多方位参与和感受。如正在蓬勃发展的乡村旅游,旅游者就可直接体验到日常生活中感受不到的乡村风貌、乡土气息、乡间风味,游客加深了休闲旅游感受,农民通过“旅游+互联网”得到了实惠,促进了城乡交流,推动了脱贫致富。

  朋友们:2016年,中国政府和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将在北京共同主办首届世界旅游发展大会,主题是: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五天前,我国又刚刚成功申办2017年第22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全体大会。我们欢迎旅游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发展中国旅游,助力世界旅游!

  朋友们: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旅游+互联网”的大趋势、大变革、大融合、大发展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我们相信,旅游因互联网的灌溉,而更加生动、精彩;互联网因旅游的洗礼,而更加丰富、绚丽。让我们携起手来,大力促进“旅游+互联网”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