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民增收将打一系列政策“组合拳”
新华社记者董峻
6日,新华社播发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实现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支撑农民持续增收的传统动能减弱,必须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挖掘农民增收新潜力,培育农民增收新动能。对此,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着力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稳住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拓展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
据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一系列支撑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正在相继作出。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出台的《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突出加强了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政策方面的谋划,确定将围绕完善和巩固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提出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等改革任务举措。
农业部日前出台了《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激活农村发展活力为目标,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保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强化农产品加工业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建设。
在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方面,经中央深改组、国务院同意,全国29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已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各试点地区正普遍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一些试点地区实现了集体经济变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多头并进。
近年来,一大批过去从农村流向城镇的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已有450万人。为了支持农民工等群体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增加收入,国办日前出台相关意见,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商以及各类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等新业态和新模式,并从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水用地用电、社会保障、入住园区等方面作出更明确的鼓励措施。
为了让5500多万贫困人口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有关部门还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产业基地,加大对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资产受益、托管等帮扶模式,确保贫困人口从产业发展中精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