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促民间投资再上层楼
民间投资态势一直都是各界关注的重点。2017年,我国民间投资呈触底回升向好态势,增速持续提高,结构更加优化。为更好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与潜力,必须直面痛点、难点,切实落实中央有关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清除不合时宜的市场准入障碍——
民间投资态势一直都是各界关注的重点。专家表示,2018年要进一步努力解决好影响民间投资活力释放问题,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回暖,更好地支撑中国经济稳中向好。
民间投资呈现向好态势
受多种因素影响,2016年民间投资增速一度出现大幅下滑。2017年民间投资呈触底回升向好态势,增速持续提高、结构更加优化,并呈现出以下三大明显特征。
第一,民间投资增速呈企稳好转态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1月份至11月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348143亿元,同比名义增长5.7%。总体看,2017年前11个月民间投资虽仍处于低增长态势,但在波动中总体向好,增速5.7%高于2016年全年的3.2%。其中,6月份当月民间投资增长8.2%,后面 的几个月稍有波动。
第二,民间投资的分布与经济发达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 中国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战略纵深比较大,这一方面表现为经济韧性大,另一方面经济发达程度不一。从地域分布看,经济发达程度高低同样体现在投资增速高低上。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11月份,东部地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2%,中部地区增长7.1%,西部地区增长4.3%,东北地区增长0.3%。“这种分布形势充分说明民间资金流动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民间投资是重视回报的。同时东部地区的投资增速快也与全球贸易复苏 带动东部的投资增加有直接关系。”中国国际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徐洪才进一步解释。
第三,在投资增速回升过程中,民间投资结构在持续优化。 2017年1月份至11月份,高耗能投资呈现负增长;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7.5%。民间投资结构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环境保护、水利、卫生、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出现20%以上的高速增长,有利于改善民生。这些变化也说明,相关政策红利对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成本问题制约投资积极性
专家表示,虽然民间投资呈现出向好态势,但当前制约民间投资积极性的因素仍然存在。要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需要进一步解决好影响民间投资活力释放的几个突出问题。
民间投资仍面临“玻璃门”和“弹簧门”问题。在诸多领域,民间投资仍存在市场准入的隐性障碍。尽管近年来已持续不断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但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民营企业难以公平参与竞争。
投资成本问题也制约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多种成本的上升抑制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一是人力成本持续上升。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1690元,2016年已增至每月3572元,从2017年年中各地发布的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来看,去年劳动力工资呈上升态势。二是融资成本上升。尽管近年来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但相对于众多民营企业而言,融资仍以间接融资为主。据调查,不少民营企业缺少流动资金和技改资金,有时通过高利率的民间借贷来维持正常运营,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制约民间投资的瓶颈之一。三是税费减负感受不强。尽管近年来减税降费政策在陆续出台,但不少民营企业对税费减负感受与政策有温差,仍反映负担较重,不合理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投资积极性。
此外,有些该放的权还没有放。比如,申办中小企业仍有繁琐的工商和税务流程与手续,加重了中小企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民营企业作为群体存在,如果方向感不明,安全感不足,希望感不到位,民间投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说。
优化营商环境需下大力气
受全球经济回暖、消费向好、企业盈利增加等因素影响,预计2018年民间投资增长前景相对乐观。不少业内人士建议,要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活力,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着力。
保证中央各种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中央已经出台了很多好政策,关键是落实。”徐洪才建议,“不要天天出台新政,要做好现有各种政策的落地和兑现,切实让企业家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利好”。
彻底清除各种不合时宜的市场准入障碍。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快破解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障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企业最重要。”有企业家表示。
进一步下大力气帮助民营企业降低成本。帮助民营企业降低成本需要在多个环节上同时着力,让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成本的降低。一是适当下调“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五险一金”是企业人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在成本方面反映较多的一个问题。在工资刚性上升的同时,降低企业人力成本的主要选择是降低“五险一金”。从2017年各地实行的情况看,主要是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下调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均为0.5个至1个百分点,在2018年,这两种费用的缴费比例可再次适度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