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四川调解中心(四川自贸区调解中心)有效化解“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 促进中巴两地企业化干戈为玉帛
2018年7月5日,中国贸促会四川调解中心(四川自贸试验区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四川调解中心,该中心是省贸促会所属事业单位)成功调解了一起典型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案件。案件当事人分别是巴基斯坦的石油开发公司和中国四川的某石油工程公司,双方均属于其所在国在石油开发方面实力雄厚,影响力较大的知名企业。具体案由是国际工程款和独家代理费拖欠纠纷,涉案金额2219.5万美元。
今年6月,巴基斯坦公司通过省贸促会驻巴基斯坦办事处,向四川贸促会提交请求我会协调解决与四川某石油工程公司之间长达10年之久的纷争,涉及工程承包项目方面独家代理协议、工程款、代理费以及海外并购重组等多个方面的纠纷。该案案情十分复杂。时间跨度从2005年到2015年长达十年;涉及巴基斯坦两家石油公司和四川某石油工程公司及其并购重组的公司;涉及巴基斯坦法院的正在审理的和即将另行提起的两起诉讼案件。
省贸促会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指示四川调解中心进行及时跟进,妥善处理好双方争议。四川调解中心及时与中巴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按照调解规则,指定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法律法规、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调解。经过艰苦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了调解员提出的将巴基斯坦法院审理的独家代理费和工程款欠付的诉讼案件等纠纷在此次调解中一揽子合并解决的方案,就工程款及代理费的支付原则达成了三项共识并形成调解备忘录。巴基斯坦公司特别授权代表当场表示在该案调解成功、纷争解决后,将立即撤回在巴基斯坦法院对四川某石油工程公司的起诉,四川某石油工程公司也将不就工程款欠付另案起诉巴基斯坦方的关联方。这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两场旷日持久、耗时费力的纠纷在这次调解中得以休止,双方握手言和。下一步双方当事人将按照本次调解达成的原则处理后续事宜。
省贸促会作为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成员及国际商事调解工作的牵头部门,一直以来,积极致力于为中外企业化解国际商事纠纷。2017年专门成立了中国贸促会四川自贸试验区调解中心,服务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调解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高效省时、保密灵活、不伤和气、维护商业关系等优势,依法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商事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改善我省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四川开放型经济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