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工商局查获一起涉嫌侵犯探月与航天中心特有名称案

08.01.2014  21:46

  探月工程是中国科技发展的标志性工程,就在举国上下欢庆嫦娥三号成功登月之时,一些不法经营者却冒用“中国探月”、“嫦娥一号”、“嫦娥二号”、“嫦娥三号”及“玉兔号”月球车的名称生产销售纪念品、收藏品,欺骗、误导消费者,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更是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探月中心的名称专用权。为此,国家工商总局专门下发了《关于严厉查处与探月工程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依法查处市场上假冒与探月工程有关的商标、企业名称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3年12月30日,根据消费者周某投诉和公安机关通报,德阳市工商局与开发区分局联合查处了一起擅自销售仿冒“嫦娥”、“玉兔”特有产品名称案。经查,消费者周某在上海强禹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嫦娥奔月”系列探月国玺和一辆“嫦娥三号”月球车,通过德阳市某物流公司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购得,价格为12800元。该探月国玺由深圳市九一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生产,共有“嫦娥一号”开拓玺、“嫦娥二号”卓越玺和“嫦娥三号”探月玺三种产品,产品的《大师创作证书》上宣称,“嫦娥奔月”系列探月国玺的材质为4.5公斤上等和田玉、999纯金、三大颗珍贵红宝石和33克珍贵宝石,采用皇家秘传珐琅工艺制作而成。

据悉,探月与航天工程中心(以下简称探月中心)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我国探月工程与深空探测工程的论证规划、总体设计、组织协调、实施验收、服务管理及知识产权管理及探月工程相关市场开发管理等工作。2010年8月,探月中心成立了嫦娥奔月航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将探月中心所拥有的商标权、专有名称权全部独家授权给该公司,用于探月工程的品牌塑造、公益合作及市场开发等。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仅授权北京合众天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生产玉兔号月球车等特定产品。而深圳市九一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嫦娥奔月”系列探月国玺和“嫦娥三号”月球车并没有取得嫦娥奔月航天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授权,其在产品上擅自使用“嫦娥一号”、“嫦娥二号”、“嫦娥三号”及“玉兔号”月球车名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该案系四川发现并查处的第一起与探月工程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