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冰雕连”的罗昌平在媒体上公开致歉,致歉信全文公布

23.05.2022  11:54

  记者从法治日报社获悉,备受关注的网络大V罗昌平侮辱英烈案宣判后,5月21日下午罗昌平委托代理人主动联系报社广告部就法院判决其在《法治日报》等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等履行民事责任,5月23日出版的《法治日报》7版刊发了其致歉信全文。

  据悉,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6日9时38分,被告人罗昌平在三亚市住处用手机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为博取关注,使用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发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上述帖文因微博用户举报,当日14时许,罗昌平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5月5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详细报道>>>《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一审宣判》

  5月21日,罗昌平委托代理人主动联系报社履行法院判决其附带民事判决部分,5月23在《法治日报》等3家媒体刊发的致歉信全文如下:

   致歉信

  2021年10月6日,本人针对电影《长津湖》在新浪微博上发表的错误言论,造成广泛传播,不仅侵害了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也伤害了英雄烈士家属的情感,引起广大网友的愤怒,更为法律所不容。本人尊重并服从法院的判决,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与家人积极做了一些弥补工作。我已受到法律的惩罚,现再次诚恳向英勇牺牲的志愿军烈士致歉,向英雄烈士家属致歉,向社会公众致歉。亲历此事,本人将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承诺今后无论以任何形式发表观点,绝不使用侮辱性言辞、过激性言论;同时真诚缅怀英烈,捍卫英烈荣光,传承英烈精神,尽己所能做一些公益活动,力争消除负面影响。希望大家以我为戒,深刻认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不容诋毁。

  致歉人:罗昌平

  2022年5月23日

   相关报道:侮辱英烈获刑 罗昌平案有何启示(中国新闻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英烈名誉、荣誉绝不容诋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6日撰文评论罗昌平案。

  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罗昌平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一些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罗昌平系“惯犯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刘志伟梳理案情发现,罗昌平是个“惯犯”,多年来在其个人微博账号发表侮辱、嘲讽英雄烈士等违法帖文9篇,其个人账号也被微博平台处置约30次。

  罗昌平却不思悔改。2021年10月6日,他在电影《长津湖》热映之际再次公然发表违法言论,侮辱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昌平的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应依法惩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刘志伟解释称,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确立的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也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而被告人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此次披露,罗昌平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他已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万元人民币用于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纪念、宣传等公益事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罗昌平不仅曾是知名媒体人,还是一名网络“大V”。经查明,其曾发表的9篇违法帖文阅读量累计超过1700万次,评论量近2万条,转发量逾3万次。

  周光权对此表示,作为网络“大V”,在网络上具有一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其本人更应该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谨言慎行,自觉自律,为其言论负责。

  有评论认为,罗昌平被判刑,是对发表类似网络不良言论行为的警示。

  “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我们在享有言论自由的同时,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周光权指出,刑法、民法典和英雄烈士保护法均规定网络言行有边际,网络空间从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开放和自由也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

  需指出的是,在中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继出台,为强化网络执法明确了法律依据。

   敢于拿起法律武器

  罗昌平案并非孤例。有观察家称,从加多宝公司侮辱先烈邱少云案,到方志敏烈士名誉侵权案,再到“辣笔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历史虚无主义呈现出新的苗头和动向。

  不过,刘志伟注意到,在这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民意一边倒地赞同严惩侮辱先烈行为,充分说明“公道自在人心”。

  在罗昌平落入法网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表评论,“面对歪曲否定英烈事迹、破坏英烈纪念设施、侮辱英烈肖像等行径,我们决不能漠然视之,而是要挺身而出、敢于亮剑,不仅要严厉谴责,更要拿起法律武器予以打击”。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犯罪嫌疑人12人,共起诉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告人15人。

  周光权同时提醒,无论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是广大网民,都应增强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共同营造好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完)

   媒体微博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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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