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省年度考核工作在四川展开 靠后者被约谈
依法治省年度考核工作在全省展开,排名靠后者正陆续被约谈——
观潮
□本报记者 庞莹
3月7日上午,绵阳市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神色凝重地走进了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他来参加一个特别的会——约谈。“考核排名靠后当面约谈,真是极大的震动!”约谈结束,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回去要“扎实工作,尽快摆脱考核靠后的被动局面,迎头赶上”。
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初,依法治省年度考核工作在全省21个市(州)和省直部门展开。考核是如何进行的,全省法治建设“家底”怎样,考核结果如何运用?这是一道贯穿始终的思考题。
考核哪些内容?
既考核正面指标,也考核负面指标,材料不实要按弄虚作假扣分
依法治省年度考核工作分5个组同时进行,分别由省依法治省办主任或副主任带队,成员由省依法治省办干部和市(州)抽调人员组成,每组共4人-5人。“统一考核方案和评分标准是确保考核科学公正的前提,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省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操作性,考核实施前,省依法治省办依据依法治省《评价标准》《评估办法》,对《评价标准》三级指标进行适度量化,实现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力求综合反映评估对象法治建设真实状况。
翻开《2015年度市(州)依法治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记者发现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常规工作和创新工作两部分,旨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创造“自选动作”。
其中规定动作是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工作部署是否及时、工作措施是否有力、目标任务是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涵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学法用法、监督保障六大板块。比如说在依法执政方面,对指标进行了细化,包括党委(党组)书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法报告制度等6项内容,每项设置2分—8分不等。
考核指标既从正面出发,对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情况进行正向考核,又从负面入手,设置了“党委无重大决策违法,重大行政决策无严重失误,政府无严重失信行为”等13个负面指标,每项分值1分。
负面指标如何考核?据介绍,考核组以市(州)报送材料为主,经验证不实的,按弄虚作假扣分。
如何摸清“家底”?
不听汇报,“让人冒冷汗”的提问,不去安排的点位
“作为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你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在统筹协调抓落实方面今年做了哪几件具体的事情?在督促指导下级对口部门法治工作方面你今年抓了哪几项工作?”在攀枝花市汇报会上,第一考核小组负责人环环紧扣的提问,让汇报人有些意外。
在依法治省大考中,这是一个不同以往的考核环节。按惯例进行的汇报会一改“你讲我听”的老做法,而是以提问方式进行。
这种不听汇报、直接提问的方式让被考察地的干部直呼“让人冒冷汗”。“这些问题其实并不尖锐,只要扎实做了就很容易回答,但如果没有实打实地去推进的话,回答必然是空洞无物。”省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就是要通过这种动真碰硬的考核方式,摸清依法治省的家底,查出推进依法治省的薄弱环节。“对市(州)的考核采取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核时,考核组工作人员根据受考单位提供的法治档案资料,逐项对照《考核表》进行定量考核现场打分,存疑的问题当场记下,汇总到省依法治省办统一研究解决。”省依法治省综合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天考核完成后,考核组成员都会梳理汇总当天考核现场打分和抽查县(市、区)及市(州)级部门情况,对被考核市(州)依法治市(州)工作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差距、努力方向等作出定性评价。“有时会搞到很晚,但是必须在当天完成,主要是为了防止‘隔夜忘’等问题,影响到考核的质量和效果。”
在市(州)的考核中,采取受检单位、依法治市(州)办、市(州)委领导“三级联查”和提问题、查文件、看台账、走现场“四项核对”的办法。特别是把必查和抽查相结合,既重点考核市(州)推进依法治理的工作情况,又随机抽查两个县(市、区)的法治建设工作状况;既着重考核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城管局等法治单位,又随机抽检两个市(州)级部门,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稳定、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部门。“抽查完全是随机的。就算是抽中一些距离比较远的县(市、区),考核组也会直接到现场。”这位工作人员记得,在某市考核的时候,当地推荐市中心的区作为考察点,但是考虑到该区经济社会条件在当地发展较好,不具有普遍的代表性,考核组另外选择了其他县作为考核点。
考核结果有啥用?
作为市州排名重要依据,以评促改解决实际问题,排名靠后者被约谈
考核组在某市考核,发现当地在依法治市推进机制上存在薄弱环节:该市依法治市办没有专门人员。“这样不利于工作推进,我们随即将此问题与当地有关部门作了沟通,目前这一问题已得到了解决。”该考核组负责人告诉记者,“考核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以考促改,通过考核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风险点问题。”
带着这样的指导思想,考核组一边考核,一边寻找推进依法治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如有的地方对依法治省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有的抓落实落地力度不够,还没有动真碰硬地督查推动、问责追责;有的重点轻面,工作推进不平衡等等。
对考核情况的汇总打分结束后,考核组为每个市(州)都列出了一份法治清单,逐一列举了当地依法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开出了“药方”。比如,有的地方依法治理存在基础薄弱、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考核组开出“药方”:建立网络管理、风险管控、监督问责一体化的新型网格服务管理机制,着力将风险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考核组也发现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
——省委办公厅出台抓住“关键少数”推进工作落实《意见》,对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五个方面做出16条刚性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完善立法体制和立法机制,批准13个设区市率先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省政府办公厅严格落实集“放管服”为一体的42项改革任务,开展10个重点领域建章立制和公开承诺整改。省政协办公厅召开法治建设专题协商会,就14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协商建议140余条。
——成都将法治作为最鲜明的城市特质和最核心的竞争优势,探索“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治理机制。德阳编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17项规章制度,建设“法治型幸福美丽新村”。宜宾制定依法执政实施方案,开展“一把手”依法行权绩效评估。
“考核中最重要的一环是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省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法治省办已根据年度考核和全年督查调研及平时掌握情况对各市(州)工作进行排序,并将考核结果报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公告21个市(州),同时把考核中收集到好的意见建议和实用管用做法吸收进《依法治省2016年工作要点》。目前,排名靠后的市(州)主要领导正在陆续接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