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水 为农村用水鼓与呼

25.06.2015  16:36

  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农村水利工作

  6月初,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直机关的省人大代表,前往阆中、南部等地,对农村水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专题调研活动方式,改变省直机关的省人大代表回各选举单位参加当地的代表调研和视察活动的惯例,首次组织省直机关的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在农村,农村水利又是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承担着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任。没有农村饮用水水质的改善,就不能为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提供良好保障;没有农村饮用水水质的改善,就没有农业的增效、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的稳定;没有农村水利现代化,同步实现小康的梦想就无法实现。目前全省的农村水利建设情况如何?依法治水方面又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调研中,代表们一边看一边问,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防洪除涝小工程要发挥大效益

  正值汛期,防洪除涝设施建设情况牵动着代表们的心。正在收尾的阆中市天宫乡重点山洪沟天宫河防洪治理工程,通过对天宫河天宫场镇段和下游的西河塘村段进行综合治理,新建起堤防和护岸工程2.3公里、河道疏浚1公里、改造碍洪桥1座,工程总投资1026万元,保护了1个场镇、2个村(居)的2500余人、1600亩耕地的安全,保护天宫院重要文物古迹等基础设施8处,被当地人称为“生命工程”、“民生工程”。

  来自省水利部门的统计显示,作为洪涝灾害受灾大省,我省的防汛形势严峻,每年都会因灾死亡失踪上100人,而近几年死亡失踪人数明显下降,这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在工程体系建设中加强了防洪控制性工程建设。行走在天宫河防洪治理工程绿道上,代表们对工程通过疏通河道、拓宽行洪卡口断面、建设堤防和护岸工程、提高防洪标准的“因地制宜”的建设模式表示赞赏。

  “要让小工程发挥出显著效益,必须加强工程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不能重建轻管。”刘海金代表建议。还有省人大代表建议,对更多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应鼓励各地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效益能够充分发挥。

  农村用水农水建设成效重要指标

  农村用水,是农村水利建设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典型的老旱区,南部十年九旱,“十二五”之前不安全饮水人口多达43.6万。为此,该县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头号民生工程”,加快建设6大制水工程。目前,4个制水厂全面投入使用,已有34.1万人喝上了安全便捷的生活水。

  集中供水后,如何自主管水、民主用水?在四龙乡董家庵村,代表们先后来到农户敬再清、董尚祥家,了解刚吃上干净水的村里人的生活生产变化,并详细了解该村用水户协会的发展情况。该村群众民主选举组建并登记注册的用水户协会,由215个会员组成,通过协会提议、会员代表审议和全体会员决议的方式,决定工程建设、成本核算、费用提取、资金使用等具体问题,并议定“成本+管理费+微利”的水费标准和工程管理公约。代表们对这种“一次投入、长期受益”的方式表示肯定,“建议协会在管理中更科学、到位,确保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张瑞雪代表提醒。代表们同时建议,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剩下的难啃的“硬骨头”。

  依法治水完善健全水法规体系

  如何推进依法治水?是代表们最关注的话题。

  近两年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皆在省人大常委会三审高票通过。人大代表认为,各级行政部门在治水管水上,必须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要严格执法,不仅要对嘉陵江、岷江等大江大河开展涉水事务综合执法,还要对大中小型水库以及一些小河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张力代表建议,省人大从开展相关的地方立法、监督工作等角度,督促有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代表们也发现,水利立法工作也面临着某些领域立法项目少的问题,还需要在水资源调度、节约用水、农田水利建设、河道管理、地下水管理等方面开展相关立法工作。为此,有代表提出,可适当增加立法项目,“让全省水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和健全。”王增建代表说。

  另有代表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只有水利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城乡一体化,才能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从整体上优化水资源布局。我省市、县两级于2009年底全面完成水务局组建,但城乡一体的涉水事务管理体制尚未全面形成,“希望未来能实现省级‘一龙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