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乐山已创建4个国家级“民主法治村”

29.08.2014  16:40

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杜娟) 今(29)日,市依法治市办召开第三次集中学习(扩大)会。会议专题学习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王东明书记讲话会议精神,对前期依法治市办工作进行总结,寻找差距、查摆问题、分析不足,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深化。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全市已创建省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镇各1个,通过省级“法治县”验收县2个,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村4个、市级164个,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0个、市级70个,创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5个、省级78个、市级159个。

会议现场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和提高依法治市工作。要突出重点,主动开展工作,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经验和成效,并形成长效机制。要打造好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整体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强力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全民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全民学法用法制度化,以此推动以考促学、学用结合;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市公安局在全省首创刑事、行政案件联系回复制度;市检察院开展诉前会议试点;市司法局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将法律援助服务直接延伸至最基层、最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