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委书记到任第10天 依法治区办“布置作业”

14.07.2015  10:07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陈昊)6月25日,新都区委书记刘任远履新到任第10天,一份《温馨提示》送达他的办公桌上:“全年书记专题研究依法治区工作不少于4次、全年定期听取依法治区办和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汇报,一般不少于2次……

  《温馨提示》上提醒:“书记专题研究依法治区工作一般以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的形式进行,今年已召开过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拟在下周召开第六次领导小组会,研究相关制度、调整小组成员、听取半年汇报。

  6月30日,在刘任远到任的第14天,新都区召开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刘书记当时开玩笑说,我们这是给他布置作业。”新都区依法治区办主任严建平说,按照最新出台的《新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职责》,书记应该每年定期主持召开4次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时间确定在每季度末月。“由于刘书记6月16日才到任,时间紧,我们写了一份《温馨提示》。

  依法治区办给区委书记的这份作业清单,在会上得到了刘任远的肯定。“作业”的依据,是《新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职责》,同时被通过的,还有《依法治区监督问责及通报约谈制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制度》等共8项制度。这份来源于制度的“作业”,刘任远非常重视,新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也成为他履新后主持召开的第一个专题工作会。

  来源于制度的“作业”,得到区委书记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同时凸显“制度链”建设的必要性。去年以来,新都区全面加强依法治区的队伍链、制度链、项目链建设,形成以队伍为基础、以制度为规范、以项目为抓手的法治三维空间,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法治新都建设。

   配强队伍 打造“三多”队伍链

  今年,新都在区人大成立了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组,负责上级人大立法调研和区内法规监督工作,这是该区依法治区办成立的第8个专项工作组。“这个增设的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组,是新都特色。”严建平说,作为依法治理的工作机构,在成都市级层面,设立了8个专项工作组。其中的科学立法工作组,在各个区县却找不到对应的“下家”。“尽管区县没有立法权限,但区人大仍然承担了众多的立法调研和对一府两院、法律法规的监督工作,设立这个工作组,正是要负责上级人大立法调研和区内法律法规监督,使工作体系得到完善。

  严建平说,由于区、县一级没有立法权,大都只成立7个专项工作组。“我们在展开工作时发现,虽然区、县不能立法,但市上的立法调研需要在区、县展开,了解情况。”为了更好地配合上级立法调研和监督区域内法规,新都区创新成立了法律监督工作组,使依法治区工作体系更为完善。

  打造“三多”队伍链,是三条工作链其中的一条,其核心目的正是要建立机构、配强队伍。“打造多层级、多方面、多渠道的法治工作队伍链,形成以区、镇、村三级领导小组为主导力量的队伍体系。

  8个专项工作组,是多层级工作构架的支撑。此外,为了理顺关系,强化法治工作的力量保障,在职能科室设置上,新都区采取灵活方式,将行管科调整为法治科,承载依法治区办各项职能;在秘书科增挂法规科牌子,承载依法执政各项工作职能,解决了原来“左手指挥右手”的问题。同时成立法治研究中心,承载依法治区工作的参谋和技术支撑职能,形成“两科一中心”,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满足依法治理工作需要。

  在镇级层面,分别成立了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扎实抓。在村级层面,255个村(社区)分别成立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组。此外,新都区还通过多渠道充实社会力量,在各界群众中选拔59名人员组成“依法治理市民观察团”,全面观察13个重点领域依法治区工作推进情况。

   完善机制 打造“三性”制度链

  在《新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职责》中,对区委书记有量化的指标,“每年主持召开几次会,分别在什么时候开,能够规定时间的,尽量把时间确定下来。”严建平说,“我们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研究完善法治制度,修改五六次,最终形成现在审议通过的试行制度。”严建平说,依法治区工作的目的是要求各项工作进入到法治的轨道中来,那么依法治理工作本身,更需要率先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中央、省市的部署,需要通过制度来具体化,而在实际工作中,工作力度存在层层递减的问题,需要通过制度来‘倒逼’。

  从去年开始,新都区陆续建立起20余个与法治建设有关的工作制度,打造具有实用性、全面性、协同性的制度链,使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轨道。

  “制度一定要有实用性。”严建平说,不仅要把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制度,把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度来破解,同时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尽量细化和量化有关要求。在《依法治区监督问责及通报约谈制度》中,应被问责的情形,被细化到19个小项;而对各区级部门、镇乡的考评,也充分考虑到其工作的具体性质。

  而制度的系统性也是综合考量的又一重要因素。在制度建设中,新都按照“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做的标准?做得好与不好怎么办?谁来监督问责?”等环环相扣的几个方面,体现制度的逻辑性和全面性。目前,新都已建立工作任务类制度4项、工作职责类制度4项、工作规则类制度10项、监督问责类制度2项。

   创新推进 打造“三化”项目链

  在新都区军屯镇白碾村,一座古为今用的亭子取名“申明亭”。

  “申明亭”是我国古代民间的一种调解制度。今年,白家村在院落整治过程中,根据村民意愿重建“申明亭”,把现代基层治理与古代民间调解制度相结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调解民间纠纷。3月18日,白家碾院落村民们齐聚申明亭拟建地址前,通过民主选举当地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老人和志愿者,产生了首届“掌式”、“执事”和“亭史”,开展纠纷调解和法制宣传工作。“站到亭子前,火气就消了一半,掌式也很公正。”将传统文化古为今用,“申明亭”的作用可不小。目前,“申明亭”已解决当地纠纷6起,深受居民好评。 “我们把‘项目化’理念引入法治建设工作中,打造‘三化’项目链,即实体化、清单化、品牌化。”严建平说,把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都转化成项目,找到“实体”,抽象的职能由此变得有形、能干、可抓。 在推进法治工作实体化的过程中,新都坚持以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上。

  确定好项目后,该区各部门、各镇(街道)纷纷开出自己的项目清单;区依法治区办要建立健全“法律七进”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开展“法律七进”工作督导检查;区司法局和各镇(街道)牵头,全区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有法律服务人员定期开展法律服务……

  “年底,我们会比照清单,对这些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奖惩逗硬。”严建平说,除了“规定动作”,这些天,新都各个镇(街道)正在拿出自己的“自选动作”。“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积极开展项目策划,形成‘一镇一主题,一组一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