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以来 香港警方首次否决游行申请

26.07.2019  00:00

  原标题:“修例风波”以来,港警首次否决游行申请

  [文/观察者网 徐乾昂]

  上周日(21日)香港元朗地铁站内发生暴力冲突。对此有“港独”人士欲发起7月27日“光复元朗”游行。香港警方今天下午(25日)发函,驳回游行申请。

  值得一提,这是6月份香港爆发“反修例系列游行”以来,港警开出的首张《反对通知书》。

图自港媒

  综合港媒消息,香港警方此次函件以“禁止公众集会及反对公众游行通知”为题,由元朗分区指挥官叶剑影代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发出。通知列举5点反对游行的理由,摘要如下:

  1、此次游行目的是针对7月21日发生的元朗“暴力事件”,警方有理由相信,游行人士会与当地民众发生肢体冲突,对游行人士、村民和其他人士构成危险。

  2、警方要求游行申请者更改游行线路及终点,但申请人拒绝,也未能提供后备路线。

  3、集会位置位于元朗水边村游乐场,申请人未获得香港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批准。此外,游乐场外行人路面狭窄。

  4、游行路线途径青山公路元朗段,是交通主干道,行车线中段轻轨铁路设有高压电网,可能发生危险。

  5、基于近期集会游行发生严重冲突的可能性高,以及考虑到近日社会气氛,警方有理由相信,此次集会参与者的行为,不在申请人的可控范围内。

  观察者网注意到,这是香港警方自6月“反修例系列游行”以来,发出的首张反对游行的通知书。

  早前6月12日至14日,“港独”组织“民阵”曾向港警发出游行集会申请,获批。但在6月12日上午,游行队伍偏离原定中环龙汇道南面行街区域,前往立法会、中信大厦即政府总部附近制造骚乱,被警方定性“暴乱”,并出函警告。

  香港律师团体“法政汇思”召集人、吴宗銮律师解释: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安条例》规定,若民众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游行活动,即属犯罪,一旦被简单程序定罪,可被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3年;而经过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吴宗銮认为,如果案情严重,如有人死亡,就有机会以公诉程序定罪,即最高可被判监5年。

  《大公报》透露,本次“7•27游行”申请人是钟健平,是“港独”组织“港人自决蓝色起义”的成员,曾因为在2013年七一游行企图冲击警方防线,被判非法集结罪成,他与“港独”分子梁金成亦关系密切。

延伸阅读
  • 官方回应
  • 外交部:支持特区政府采取措施确保驻港机构安全
  • 香港激进分子冲击中联办 外交部:绝不能容忍
  • 各界谴责
  • 示威者涂污国徽 林郑月娥:触碰“一国两制”底线
  • 香港社会各界严厉谴责激进示威者冲击中联办
  • 香港中联办就激进示威者围堵表示严厉谴责
  • 香港特区政府强烈谴责示威者冲击中央驻港机构
  • 官媒发声
  • 三大央媒重磅发声:中央权威不容挑战
  • 央视快评:乱港分子的图谋决不可能得逞
  • 央视特约评论员:乱港者必将徒劳
  • 人民日报海外版:护法治反暴力是香港主流民意
  • 环球网:国徽庄严 岂容香港暴徒玷污
  • 责任编辑:吴金明

    令人发指 乱港分子公然将五星红旗抛入海中(图)
      原标题:令人发指!乱港分子公然将五星红旗抛入海News.Sina.com.Cn
    暴徒把国旗丢海 港府强烈谴责: 挑战国家主权
      原标题:暴徒把国旗丢海,港府回应:强烈谴责,News.Sina.com.Cn
    藏在香港示威者身边的美国人 是谁?
      原标题:藏在香港示威者身边的美国人,News.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