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教你如何辨别假冒伪劣、防范非法传销
5月14日14时,民生直通车准时开始。作客本期民生直通车的嘉宾有: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案件侦查处副处长李万忠、指导协作处副处长但飞苇。他们将在节目中为大家详细解读制假售假、非法组织领导传销、商业贿赂等几种典型的经济犯罪类型。
四川现有经侦民警1790人
管辖89种经济犯罪行为
问:每年的5月15日,是公安部经侦局指定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也被称作全国经侦宣传日。今天,在2014年515经侦宣传日到来之际,我们特别邀请到了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几位警官,来跟大家谈谈身边的经济犯罪,以及如何辨别防范。
其实说起警察,可能大家首先会想到治安警察、刑侦警察、禁毒警察等等,对经侦警察可能略有陌生。但其实,经侦一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警种,他们所侦办的案件,许多也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现在,我们先请四川省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为大家介绍下四川经侦警察的总体情况。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目前,全省21个市、州公安机关共设置21个市、州经侦支队、129个县级大队。全省现有经侦民警1790人,占全省总警力的2.1%,占全国经侦民警总数的4.7%。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现有民警53名,平均年龄38.9岁,有博士1名,硕士11名。
经侦部门管辖《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犯罪,以及《刑法》修正案中补充的相关罪名,总计89种经济犯罪行为。
2013年四川经济犯罪案件中 假冒伪劣案占39%
问:根据经侦总队掌握的情况,近5年来,四川的经济犯罪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整体呈现一个什么样的态势?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从查处的案件情况看,经济犯罪涉及市场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主要在假冒伪劣、非法集资、传销、涉税、假币犯罪等领域尤其突出。经济犯罪大部分始终是与经济政策、经济行为相伴而生。由于现行经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经济管理水平相对比较落后,经济转型尚未成功,因此与之相伴的经济犯罪还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高发。
问:这些案件中,有没有特别占主流的案件类型?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有,就是制假售假类犯罪。全省假冒伪劣案件上升势头非常迅猛,2013年侦办的假冒伪劣案件占全部经济犯罪案件总数的近39%,涉案金额占总涉案金额的21%。
哪些属于经济犯罪?
问:经侦警察的全称是经济犯罪侦查警察,之前我们说了这么多,但可能大家对于什么是经济犯罪,还没有一个特别清晰的概念。我们在这里能否简单举例说明一下,哪些属于经济犯罪?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指导协作处副处长但飞苇:前面已讲过,我们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一共有89种,主要面对的公司、企业以及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的犯罪行为,按照类别主要分布在涉税、商贸、侵犯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等领域,常见多发的主要有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等。
这里我举个例子,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属于我们经侦管辖,而诈骗罪则属于刑侦部门管辖。这两个罪名的区分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或者说是否是以合同这种交易的形式为名进行的,当然这个合同是必须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成立条件。
经济犯罪隐蔽性很强 大多数属于智能犯罪
问:与一般的犯罪相比,我们经侦民警办案有哪些特殊的困难?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案件侦查处副处长李万忠:首先来说经济犯罪活动与当前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非常复杂多变。最重要的是,经济犯罪具有很强的隐蔽性。首先一些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易被人们所直接看到或感受到,其次大多数经济犯罪属智能犯罪,都经过了深思熟虑与精心策划,难以及时发现与揭露。再次,被害人的顾虑也增加了经济犯罪的隐蔽性。如被害人担心诉诸刑律会使财产难以追回,损失无法补偿,或者可能其本身就存在经济违法问题而害怕被牵连,因此,使经济犯罪得不到及时揭露。
另外,经济活动中的违规、违法,犯罪之间的界限难以很好地把握,经济活动主体在经济法规和刑事法律知识上的缺乏,以及经济犯罪的危害具有一定的间接性等因素,也大大增加了经济犯罪的隐蔽性。这些给经侦民警办案都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假冒伪劣犯罪:
已从假烟假酒等蔓延到建筑、家电、药品等多领域
问:根据警官刚才的介绍,我们知道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也属于经济犯罪。下面我们来详细谈谈这类案件。警官能否举一个近期破获的比较典型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案件侦查处副处长李万忠:今年3月,按照公安部部署,省公安厅通过秘密侦查布控,迅速掌握了一个长期隐匿在我省成都市的制售假冒伪劣卫生巾犯罪团伙,并直接立案侦办。3月21日,省公安厅组织对该犯罪团伙实施收网抓捕行动,挡获犯罪嫌疑人17人,查获假冒各类知名品牌的卫生巾成品2500余件,未包装成品520万片,散包成品9100包,包装箱1.7万个,包装袋120余万个,及大量制假机器设备。根据侦查情况,缴获的假劣卫生巾外包装极其仿真,普通消费者很难辨别真伪。生产卫生巾的材料应该用特殊的吸附材料并要求严格的生产环境,经进一步检查,缴获的假劣卫生品填充物大多是由白色劣质碎屑压制而成的,掉粉掉渣十分严重,且生产窝点卫生条件极差,白色絮状碎屑飘得机器上、地面上到处都是,卫生巾原料和成品随意堆放在地上。
问:除了之前这个案例,四川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还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原因是?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指导协作处副处长但飞苇:根据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打击假冒伪劣犯罪活动的情况反映,假冒伪劣商品的种类从过去制售假烟、假酒、假食品等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小商品已经蔓延到制售伪劣建筑材料、假汽配、假农资、假药等可能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档耐用品、医疗品和农用品。生产和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涵盖食品业、建筑业、机械制造业、家电业、药品制造业和农用品制造业等多个行业领域。假冒伪劣犯罪不仅局限于生产、销售环节,还涉及到从原材料的生产到采集,从商品的加工到包装、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成为“一条龙”的“地下产业”。
假冒伪劣产品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假冒伪劣产品成本低、大部分生产工艺容易流入市场,易于仿冒;二是利润高。假冒伪劣产品价格与正品价格相比大多相差10多倍,足以让犯罪分子铤而走险。
如何识别假酒? 看瓶盖、印刷和色泽
问:对于这些假冒伪劣产品,有没有什么辨识的方法?可不可以教一教我们普通市民?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我们生活中接触的商品种类繁多,想要都识别是有相当难度的,但只要我们有心,掌握一定的方法,大多数假冒伪劣产品是能够被辨识出来的。比如常被假冒的四川几大名酒,由于造假分子不可能有原厂那么高精的印刷、灌装、包装设备,所以瓶盖的完整平顺、印刷的质量、字号的差别、色泽程度等都有差别。
这里我需要说明的是,因为生产工艺的发展和流通,当前,许多假冒伪劣产品几乎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若消费者有所怀疑,建议到所购产品的专营店进行鉴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比较有保证的。
如何识别假币?
问:能教教我们如何识别假币吗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首先,网上有很多假币识别的知识,大家有心可以去学习。再比如,人民币的经线,真币的是穿插在里面的,假币则是烫上去的一层。再比如纸币上的变光油墨,它只在瑞士一家工厂生产特供的,假币制造分子只能利用一些反光油墨来仿冒,但肯定是有区别的。所以大家只要细心就能发现,不法分子是不可能造出与真品完全一样的产品的。
问:那么我们普通市民如果发现有人在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应当如何向公安机关举报?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如果是在交易现场发现且数额不大,建议当立即向当地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并注意保护现场,固定证据,协助调查。如果是通过其它途径发现生产或销售窝点,且数额较大的,建议直接向涉嫌犯罪地的公安经侦部门进行举报。
对于其他涉嫌经济犯罪的行为,如属于紧急情况,例如涉及假币、假发票、传销等情形,建议先立即向110报警,由就近辖区警力快速出警控制后,再交由公安经侦部门侦办;如非紧急情况的控告、举报,鉴于大多数经济犯罪涉及法律知识、专业知识较为复杂,建议尽可能咨询、委托律师或有一定法律基础的人员,准备报案材料,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附上相应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犯罪地公安经侦部门报案,便于公安经侦部门及时、准确开展初查或立案工作。
非法传销:传销正向学校、农村蔓延网络传销日益突出
问:说完制假售假,我们再来谈谈另一类典型的经济犯罪案件:传销。说起传销,大家一定不陌生,普通人被传销组织洗脑欺骗的新闻时有发生。那么近年来,四川的传销犯罪形势如何?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指导协作处副处长但飞苇:总的来看,经过连续的打击整治,我省传销犯罪活动得到一定遏制。但我们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一是拉人头、聚集型传销犯罪活动仍未得到根治。不法分子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旗号,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一些被打散的传销团伙成员转往他地另起炉灶,形成新的聚集区。二是网络传销犯罪日益突出。不法分子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点击广告返利”等为幌子,借助网络发展人员、转移资金,其发展速度更快,覆盖面更广。三是传销活动有向学校、农村蔓延的情况。从查处情况看,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年龄阶段较小的人群,甚至校园,利用该类人群社会实践不足、急于就业和一夜暴富等心态,诱骗其参加传销。我们已经发现有部分在校大学生被骗参加传销活动,个别甚至已经成为传销骨干,这些都是需要高度警惕的。
问:能否举一个近期破获的典型传销案件?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指导协作处副处长但飞苇:比如今年2月,成都市公安局经工作迅速掌握一个以新都区为核心,辐射锦江、青羊、金牛、成华、武侯、高新、天府新区等15个区(市、县)的庞大传销犯罪网络。经过缜密侦查,3月26日至27日凌晨,成都市公安局调集新都、武侯、青羊、高新、天府新区等15个区(市、县)的经侦等多个警种部门,联合工商、城管、消防、卫生、民兵等力量共计1400余人,对该传销组织实施了统一收网,抓获参与传销人员504人,捣毁该传销组织分布在28个小区的177个窝点。经初步审查,至案发,该传销犯罪团伙已发展传销人员1000余人,涉案金额逾1000万元。
传销案涉及面广 曾有案件涉及全国29省市4万余人
问:与其他经济犯罪相比,传销案有着什么样的特点?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首先是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危害特别严重。比如去年我省眉山经侦部门侦办的“3·15”特大网络传销案,该案涉及全国29个省、市、区和香港、澳门,参与传销人员多达4万余人,涉案金额4.88亿元。
二是活动手段不断翻新。传销组织在强大的打击力下,从公开转向地下,以店铺经营为掩护进行传销活动;从集中转为分散,窝点一般以几人为一个“家”,规模不大,并且大多以出租屋为活动场所,且窝点分散在多个社区,形成一对一传销;
三是活动时间从正常行政上班时间转为休息日、休息时,避开查处打击;
四是花“大价钱”,利用新闻媒体推介,给自己戴上“光环”,诱惑不明真相的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五是弱势群体成为受害者,受骗者变为骗人违法者,涉众涉稳的问题特别突出。大部分传销案中,下岗人员、无业者等低收人群体以及离退休老人等弱势群体成为受害者。这些群体由于法律知识不够、投资经验不足、防护意识不强,容易被传销组织的不实宣传所蒙蔽。在投入资金后即使发现有被骗可能,也希望更多的人参加,减少自己的风险,因此,他们会自觉的变成宣传组织人员,即是受骗者,又是骗人违法者。而传销组织被摧毁后,下层受害群众在心理盲目无助情况下情绪不稳定,极易受他人煽动,将矛头转向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引发群体性事件。
如何识别传销陷阱:
跟你空谈“事业”的一般是骗局 不熟悉的行业别做
问:我们知道,传销组织都是通过洗脑来控制他人,只有文化程度低的人才会被洗脑吗?同时,许多传销骗局都是通过熟人来拉拢,或以提供帮助为诱饵,将人骗入团伙进行洗脑。一旦辨别力不够,很容易上当。能否请警方教一教普通市民,如何识别传销骗局?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这次成都抓获了一名传销主犯,总结了这样的一句话:传销就是瓜分金钱的游戏。首先是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传销公司最常用的话是“让你在消费的同时赚钱”,消费就是消费,赚钱就是赚钱。如果躺着消费就能挣钱,消费的越多挣的越多,那还用创造吗?不创造都去消费了,那去挣谁的钱呢?所以,这完全是一个自欺欺人的骗局。二是不见兔子不撒鹰。所有传销公司都是为了一个字“钱”,一定想清楚为什么给他钱:是他有你需要的产品?还是他有你需要的服务?都没有,只是为了他能给你一个事业。如果是这样,那么,你就该问他要钱了。三是那就是一切经济关系的建立都要签订合同。合同是保证双方平等互利的重要工具。如果对方丝毫不谈合同,或者不符合合同签订的要求,甚至拒绝签合同,那一定有问题。四是具体的方法有很多,不能一一例举,也不一定要每种方法都去掌握,守住了我们的底线就可以防住传销,成熟的投资经营告诉我们,不懂的不做,不熟悉的行业不做,因为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如果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掌握多少方法也防不住传销。
谈谈商业贿赂类案件
问:对于商业贿赂类案件,这些年出现得也不少。与前两类案件相比,商业贿赂一般出现在企业的经营和交易过程中,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不大会遇到,但这类案件常常也能造成国家和个人严重的经济损失。能否举一个四川警方近期破获的比较典型的商业贿赂类案件?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案件侦查处副处长李万忠:近期,我省资阳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以季某、胡某、何某等人为首通过非法获取评标专家信息、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利用多家公司围标实施串通投标等犯罪的商业贿赂类案件。全案涉及四川等省14个市州92个建设工程项目,涉案工程项目金额近20亿元,季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通过犯罪非法获利近2000万元。当前,除对潜逃境外的主犯季某已经呈报公安部发出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外,全案先后拘留、逮捕7人、取保候审数十人、暂扣违法所得近900万元。案件的侦破,有力的打击了当前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普遍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的势头,果断的截堵了四川建设网专家数据库存在的漏洞,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
商业贿赂犯罪与公务员行贿、受贿的区别?
问:一提到商业贿赂,可能很多老百姓会把它与政府公务员的腐败联系起来,那么,这种认识到底对不对?它们是一回事吗?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案件侦查处副处长李万忠:商业贿赂犯罪并不是一个法定罪名,在刑法实践上,我们一般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统称为商业贿赂犯罪,从罪名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商业贿赂犯罪和我们老百姓一般所说的涉及政府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行贿等犯罪行为是有所区别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则直接构成受贿罪。我们再来看看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是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则构成行贿罪。综上所述,我们所说的商业贿赂和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包括政府公务员的受贿等腐败行为是有所不同的。我们前面讲的串通投标案就是一个典型,在这个案件中,没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犯罪,这就是典型的商业贿赂类犯罪,若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公权力的职务之便参与犯罪,这就涉及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查处的腐败犯罪了。简而言之,商业贿赂类犯罪与腐败犯罪最大的区分关键就是犯罪人员的主体身份不同。
虽然商业贿赂犯罪一般出现在企业的经营和交易过程中,看似与老百姓关系不大,但其实不然,因为其犯罪成本和现实危害最终都会落在老百姓头上,所以最终的受害者还是咋们老百姓。所以我们把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作为当前经侦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要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经济环境,从根本上说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四川经侦专项行动
问:好,现在我想大家对商业贿赂犯罪应该有了一个更清楚的认识。最后,让我们再回到经侦宣传日这个主题上来,针对当前的经济犯罪形势,最近两年四川经侦警方开展了哪些专项打击行动?能否为我们大家介绍一下?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最近两年,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先后开展了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亮剑”行动、打假行动、打击整治传销犯罪集中行动、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网络犯罪“破案会战”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其中,在2012年开展的“破案会战”中,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6018起,破获158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294名,挽回经济损失16.40亿余元。在2013年的“打假”专项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各类涉假犯罪案件2842起,发起涉及全国3个省份的集群战役122个,省内集群30个,打掉犯罪团伙213个,摧毁产、销、储窝点642个,缴获假冒伪劣商品、注册商标标识等1700余万件(套),涉案金额19.9亿余元。在打传、打假发票、打击网络经济犯罪等专项行动中也都取得了显著的战果。
5月四川将部署假币犯罪专项打击工作
问:5月15日就是经侦宣传日了,那么下一步,四川经侦警方还将开展哪些相关行动?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治钢:今年以来,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经济有序发展,省公安厅将假冒伪劣犯罪、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商业贿赂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先后部署了一系列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5月,还将部署对金融领域假币犯罪的打击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步,全省经侦部门将继续保持对各类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力争相关工作取得新的战果和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