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政协原副主席被双开 与多人不当性关系

31.12.201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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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东明(资料图)

  原标题:佛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廖东明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南粤清风网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廖东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佛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廖东明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廖东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在担任佛山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案谋私,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廖东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廖东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 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人物履历

  1970.08-1972.06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四师二团知青;

  1972.06-1976.03广东省高州县待业;

  1976.03-1979.09广东省高州县大力钳厂工人;

  1979.09-1983.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3.07-1991.05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检处书记员,副科级助理检察员、正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1.05-1995.0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检处副处长、检察员(其间:1993.04-1994.12挂任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5.03-1996.12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检处处长、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1996.12-1999.10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检一处处长、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1999.10-2003.0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2003.04-2011.10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1.10-2012.01佛山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2.01-2015.09佛山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5.09--撤销市政协委员资格,并免去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责任编辑:倪子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