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百货商店销售日本核辐射食品被罚
中新经纬6月7日电 据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消息,佛山市顺德区汇洋行百货有限公司因销售产自日本辐射地区的食品被罚款1万元及没收违法所得795元。
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截图文号为粤佛顺乐市监行罚罚字〔2023〕4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3月7日,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收到投诉单,取得了当事人涉嫌销售产自日本辐射区的食品的线索。
3月7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罗卜围商业开发区德华路L座15之一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该场所是一间百货商店,门口上方有带“Goody”等字样的招牌。执法人员现场发现福吉屋桃子味饮料2瓶,瓶口处印有“2023年4月ADE08/+MSF”等字样。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预包装食品的经营单据,执法人员对上述福吉屋桃子味饮料2瓶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并对上述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救济途径,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现场没有进行陈述、申辩。
3月8日至3月26日期间,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先后再次收到投诉、举报单,均反映当事人销售产自日本辐射地区的食品。经查,当事人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罗卜围商业开发区德华路L座15之一号的经营场所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
据当事人的受委托人供述,当事人于2023年初从广州市越秀区一德路的食品经营商采购了产自日本长野县的“不二家白桃饮料”(即福吉屋桃子味饮料)8瓶,产自日本群马县的“ORIHIRO蒟蒻果冻”1箱(每箱24包),产自日本新泻县的“布尔本豆乳威化饼干”10包,购货成本合计550元,上述 三种食品产自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规定的 明令禁止进口食品的日本核辐射县区。
当事人经营至2023年3月7日止,共售出了6瓶“不二家白桃饮料”,取得经营款项72元;共售出了24包“ORIHIRO蒟蒻果冻”,取得经营款项538元;共售出10包“布尔本豆乳威化饼干”,取得经营额185元,上述食品的总货值为819元,共取得经营额795元。另查明,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对佛山市顺德区汇洋行百货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95元。同时,没收福吉屋桃子味饮料2瓶的处罚。(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