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办教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 17余部门联手破解民办教育发展重点难点

13.12.2017  16:03

  12月12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同意建立由教育厅牵头负责的民办教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联席会议由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金融工作局、省国税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等部门组成,教育厅为牵头单位。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健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制度;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对民办教育的监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纠正和查处民办教育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办学秩序,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加强各地、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经验。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例会,联络员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各项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开展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及时汇总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法规、制定具体办法、开展民办教育管理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联席会议对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及时研判,主动通报,提出预警,防微杜渐。

(阳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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