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如何管?

22.03.2016  13:45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庞莹 /文 李向雨/ 图)3月8日,孙旭来到蓬安县相如司法所,向司法助理员汇报近期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并接受法治教育。身为相如镇的社区服刑人员,这是孙旭每月的“必修课”。

目前,全省像孙旭一样的社区服刑人员有35000余名。

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我省从2004年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2014年全面推进。截至今年2月,全省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万余人,其中解除矫正9.5万余人,目前在册35000余人。

这是一个数量庞大、身份特殊的人群。他们的存在,体现了社会治理的温度,也增加了社区管理的难度。这群人的社会回归之路是怎样的?

3月8日,在蓬安县司法局相如司法所,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左)正在签到。本报记者 李向雨 摄

【A】

我已经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我渴望社会给予的温暖和机会。

—— 蓬安县社区服刑人员 瞿宏

3月8日一早,瞿宏准时来到相如司法所。

“领导,我来报到。”进门后,瞿宏在相如司法所所长肖均面前立正站好。看见记者在,他眼中闪过些许犹豫和惶恐。

2009年,瞿宏和女朋友来到浙江省仙居县创业。在创业中遇到各种挫折,双方的性格分歧也愈见显露。一次争吵中,瞿宏用早已藏好的铁锤砸伤了女友,自己也从3楼纵身跳下。2011年7月,仙居县人民法院裁定瞿宏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因在狱中表现良好,瞿宏获得了假释机会。经过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蓬安县司法局作出了调查评估报告,认为瞿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2015年5月,他被转入原籍蓬安县,从此开启了“定期报道,交思想汇报,上法治课,参加公益劳动……”的社区矫正生活模式。

“没有强制性的监管,你能做到那些要求吗?”记者问。

“主要靠个人自觉,不然司法所的人说再多也没用。”瞿宏说,相比监狱服刑,社区矫正对个人的要求更高,一丁点错误都不能犯,而例行的现场报到、口头汇报、思想汇报等形式化的东西“就好比一面镜子,时刻提醒自己该怎么做”。

前段时间,瞿宏去应聘保险公司销售员的职位。他没有隐瞒服刑的事实。虽然他曾经的保险销售经历和职业规划让面试经理很满意,但他服刑的经历让对方面露难色。最终,对方婉言回绝了。

“未来是那么让人捉摸不定,我最大的希望是社会能够消除对服刑人员的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我已经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希望社会不要歧视服刑人员或社区服刑人员。”瞿宏反复对记者说,自己“非常渴望社会给予的温暖和机会”。

瞿宏最近在哥哥的茶楼帮忙,每天挺忙碌。他说:“能走出监狱不容易,走出阴影更不容易,我要好好生活,不然要辜负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