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市州因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获得5600余万元同比改善激励资金

03.11.2017  10:09
  11月2日,记者从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前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出炉,有12个市州因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共获得5600余万元的同比改善激励资金。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1.3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今年资金额度从1.3亿元增加到1.5亿元。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1.5亿元的奖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

  前三季度,有12个市州共获得5600余万元的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其中,阿坝获得1387.90万元,资阳获得766.98万元,达州获得644.23万元,分列前三;有成都、自贡、泸州、德阳、遂宁、内江、南充、广安、达州、巴中、眉山、资阳、阿坝、甘孜、凉山等15个市州各获得375万元的目标任务激励资金。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省实现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PM10和PM2.5“双降”,其中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5%,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9%,优良天数率为82.9%,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

  据悉,下一步我省将加强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确保持续雾霾天数少于去年,并全力防止出现重污染天气、尽力减少中度和轻度污染天数。(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