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1+1+8”体系巴中提升精准扶贫财政保障能力

24.01.201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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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巴中市财政局获悉,2015年该市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投入达到8.37亿元,比2014年增加4.3亿元,市、县(区)投入1.37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

 

提升精准扶贫财政保障

 

巴中在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的同时,不断转变财政支持方式,通过设立精准扶贫专项发展基金,设立农业担保公司,设立产业扶持周转金,设立住房贷款风险基金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参与扶贫。”巴中市财政局局长孙辉介绍。

 

巴中市财政局局长孙辉说,在巴中市委三届十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力以赴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财政部门积极履行精准扶贫筹资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出台“1+1+8”财政扶贫投入保障体系,即一个财政扶贫专项方案、一项财政扶贫投入保障机制、八个保障办法,有力提升精准扶贫的财政保障能力。

 

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

 

一项投入保障机制,即市财政局要求各级财政在精准扶贫财政投入上做到增量优先,存量优化,项目整合,杠杆撬动。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将当年新增财力的50%安排用于扶贫开发。到2020年,市、县(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千方百计挤出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做到财政专项扶贫支出占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0%,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提高占比;按照“精准滴灌”要求,将扶贫专项资金、涉农资金和其他行业涉及农村的资金整合用于贫困村及建卡贫困户,确保行业项目资金投入贫困村、贫困户的资金占行业资金总额的50%以上;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意见》精神,按照要求建立和补充基金,改革和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切实解决脱贫攻坚投入不足及贫困村、建卡贫困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链接八个保障办法

 

即配套制定的《财政兜底保障办法》、《精准扶贫专项发展基金运营管理办法》、《产业扶持周转金管理使用意见》、《财政扶贫贷款贴息实施意见》、《落实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办法》、《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到户意见》、《财政支农资金及扶贫资金股权量化到贫困户的意见》,《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机制》等八项文件,确保中央、省、市政策落地。(记者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