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坛人才交流向何方? 想双赢改革势在必行
中新网5月20日电(金鹏飞) 近日,中国女排新星主攻朱婷加盟天津队一事,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有消息称,天津体育局将用举重奥运冠军吕小军与河南体育局交换朱婷,双方已经达成合作意向,将择日对外宣布。
天津女排主教练王宝泉此前已多次公开透露引进朱婷的想法,2017年全运会将在天津举办,作为天津体育图腾的女排自然希望在家门口卫冕,而朱婷的加盟无疑将增加她们的夺冠砝码。纵观中国体坛,运动员交流早已不是新鲜事,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人才浪费。然而,就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人才交流也催生出了“让赛”、“人口贩卖”等畸形现象,更有人质疑“人才交流”能否继续有益于中国体坛。
八运会出台交流新政 旨在避免人才浪费
长期以来,各地体育局都有自己擅长的项目,而在全运会的发展过程中,各省市之间的人才交流由来已久。早在1987年的六运会,财大气粗的东道主广东首开招兵买马的先河,但规模极有限。1993年的七运会,更多的运动员开始跨省交流,据统计共有179名交流运动员参赛。
1996年,国家体委出台《全国运动员交流暂行规定》,破天荒地把原来的户籍制修改为注册制,为大范围人才流动打开了闸门。据报道,1997年的八运会上,协议交流的运动员总数达800人,占到全部参赛选手的10%;2001年的九运会,各地互相交流协议的选手就多达2000人。
随后的两届全运会,虽然交流选手数量随着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政策的调整有所回落,但依然阵营庞大:十运会的交流选手人数是1435人,十一运会则有845人。
优化资源达双赢 利益催生“让赛”乱象
因地域发展不平衡及地方保护主义,出现的“宁可让人才呆在地方队,也不输送给其他省份”的做法,导致了中国体育人才的浪费,很多优秀的运动员根本得不到比赛机会。而人才交流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人才浪费,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经济发达的传统体育强省可对边远、体育欠发达地区提供支持,而来自欠发达的西部运动员,则可以有更好的训练环境,得以更快的成长。
以朱婷加盟天津女排为例,天津女排虽为联赛“九冠王”,但其在强攻方面实力一直“瘸腿”。今年的联赛中,天津女排遗憾不敌浙江队,其强攻软肋更是暴露无遗。另一方面,朱婷虽然贵为中国女排超级新星,但所在的河南队在其他位置上偏弱,即使她能单场砍下43分,但母队也很难打出太好的成绩,更别提对她的过度使用。朱婷若能加盟天津女排,不仅对天津女排全运争冠更有利,朱婷本人在与国手级二传魏秋月、姚迪的配合当中,定将得到更好的使用以及更快的提高。
不过,大量交流选手的出现,也使得全运会比赛的竞赛环境受到影响。有一些交流选手被质疑在面对母队时出工不出力,比赛公平公正受到质疑的事例屡见报端。更有报道称,在全运会的交流平台上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交流出去的选手,在比赛中与“母队”的选手狭路相逢,双方教练会权衡利弊,经过协商后让一方弃权。
在十运会女子柔道78公斤以上级决赛中,就出现了极具争议的一幕。奥运冠军孙福明出场后与解放军选手闫思睿周旋了30秒后,只听得场边刘永福大喊一声,孙福明随即近乎主动地倒地。孙福明的这一疑似“让赛”并不会让母队利益受损,因为当时她的对手是解放军选手,即使对手夺冠,孙福明所在的辽宁队也可以有一枚金牌入账。
引 “人口贩卖”质疑 制度变革势在必行
人才交流的出现,也让全运会的竞争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最显著的特点便是从施行运动员交流制度的八运会开始,东道主连续4届占据金牌榜首,而交流选手在这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全运会似乎掀起了“人口贩卖”,而每一届的东道主则成了“买人大户”。有报道称,全运会“人口贩卖”的市场行情基本稳定在金牌30万、银牌8万、铜牌4万、—个全运积分1800元这—标准上。
像巴特尔这种“体制外”球员更是吃香。有报道称,09年山东全运会,巴特尔被交流到山东拿到了200万佣金和济南最繁华地段一套价值140万的豪宅;去年的辽宁全运会,巴特尔从辽宁队手中再次领走至少340万元的出场费。
人才交流在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毋庸置疑,但“让赛”、“人口贩卖”等疑似副作用的产生,让人不禁思考,中国体坛的人才交流如何继续双赢、可持续发展?
其实,在2005年十运会开始,国家体育总局就已经从修改计分规则客观限制选手交流:除西部省、区,解放军运动员以及冬季项目外,各代表团交流运动员不再实行协议计分。此外,交流选手必须在全运会开始两年前就进行注册。
在十运会孙福明疑似“让赛”时间发生后,十一运时总局补充规定,如果解放军运动员与原输送单位运动员在冠亚军决赛中相遇,则前者将不实行两次计分。
到了辽宁全运会,国家体育总局对于运动员交流政策更是进行了大幅调整,比如各参赛单位必须提前三年确定以人才交流的方式参加全运会的队员,西部地区运动员可以协议计分的规定被取消;除解放军代表团,取消交流选手的“双积分政策”,以避免1名运动员分别为几个省市代表团算积分的情况。
虽然种种乱象让人质疑“人才交流”带来的积极作用正在减少,但只要相关规定、制度与时俱进,及时堵住“规则漏洞”,“人才交流”仍可实现可持续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