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新政让纳税人得到了实惠
08.05.2015 13:03
本文来源: 地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以来,全省地税系统深刻认识到新政彰显了中央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决心,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让纳税人切实享受到新政带来的实惠:新政实施1个月来,全省二手住房成交23018套,免征营业税约3.07亿元。其中,销售购买2年-5年的二手住房7680套,免征营业税约1.51亿元(按照以前的政策,这部分应全额征税)。
本文来源: 地税
08.05.2015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