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抽查住房缴存数据 查处违规缴存公积金行为

18.08.2014  12:15
核心提示:对于每月交上万元住房公积金当‘变相福利’,交二三十元‘象征性’公积金的违规行为,今年10月我省都将逗硬查处。     8月15日,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了解到,省住建厅印发《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提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将从10月起,重点抽查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数据,将对借助缴纳住房公积金变相谋取福利和象征性少交公积金等违规行为逗硬查处。       据了解,按照相关政策,我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最低不低于5%。然而部分高收入单位职工违规高额缴存、中低收入职工不缴存或少缴存的违规行为仍然存在,“对于每月交上万元住房公积金当‘变相福利’、交二三十元‘象征性’公积金的违规行为,今年10月我们都将逗硬查处!”对此,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9月起我省各市州相关部门将根据《方案》先行自查。10月份正式全面深入市州抽查,11月20日前,省住建厅将对问题较严重的市州下发整改通知书。12月底前,将通过提取数据等方式进行整改复查。       据介绍,四川住建系统将依托监管各地业务系统中缴存数据,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此次抽查行动尽可能杜绝过去由于技术和人员限制,我省公积金监管情况靠各市州报送而存在数据失真的情况,将深入四川省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提取1-9月我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数据,并将缴存单位、职工个人和缴存资金金额进行严格核查,将违规缴存行为一网打尽。